1、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2、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帮助幼师来说更好了解幼儿教育、树立幼儿教师职业荣誉感。
4、帮助幼儿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建立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和探索一套科学的幼儿教育评估体系,保证办学质量。
5、帮助办园者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知识,恪守“安全第一”办园准则,努力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始终把安全作为幼儿园工作的生命线。
扩展资料:
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