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造和谐、愉悦、自由、宽松的互动环境 师幼互动应建立在轻松、自由的基础上,在教师和幼儿都保持愉快心情的情况下,相互之间产生积极的互动。还要重视与幼儿间的情感交流,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尊重他们的人格,多与幼儿进行积极、平等的交流互动;同时,在师幼互动中,教师还应学会用正确、平和的心态对待幼儿的各种行为,多给以赞扬和鼓励等肯定性的评价,对存在的行为问题也应该以正面引导为主,针对实际情况给予耐心、细致的帮助,让幼儿感受到教师对他的重视与关爱,使幼儿在被尊重和被赏识的过程中体验到自尊感和被支持感,从而产生强烈的互动动机。 二、分组教学,减少人数,提供师幼互动的机会 在以往的集体活动中,由于幼儿人数多,教师既要忙于完成教学内容,又要顾及良好的课堂教学环境,往往是应接不暇,顾此失彼。在进行分组教学后,减少了活动中幼儿的人数,这就大大提高了幼儿个体与教师的交流频率,为师幼互动提供了机会。如在体育游戏“小小解放军”中,幼儿要进行匍匐爬行的练习。如果全班同学同时进行,由于人数太多,又受活动时间的限制和其他一些无关刺激的干扰,往往会影响师幼互动的效果。再有,在语言活动中亦是如此,当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后,通常是一些能力强的幼儿抢先回答了,一些能力弱的幼儿却失去了思考和解答的机会。分组教学后,幼儿人数少了,无关刺激相对减少,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互动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并能充分关注到每一个幼儿,捕捉到每组幼儿的情况;教师可以根据上一组活动的情况调整教学方案,来指导下一组幼儿,在反思和实践中提高活动质量,促进师幼共同发展。 三、关注幼儿,及时捕捉,创造师幼互动的条件 新《纲要》指出,师生双方特别是教师在师幼互动中保持关注是建构积极互动的必要条件,能否对幼儿的行为给予关注是师生互动能否得以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幼儿能否产生被支持感和信任感的基本条件。如在实践活动“泥巴乐”中,我们发现幼儿在捏汽车的时候,并没有依照挂图上汽车去捏,而是发挥了一定的想象力,捏出各种各样造型奇特的汽车,捕捉到幼儿这一兴趣点,我们对孩子的创造力进行了表扬和鼓励,幼儿在得到老师的支持和信任后,活动更为积极了。当然,教师在活动中的关注指向不能仅仅停留在师幼互动上,还应利用这一时机,隐性指导幼儿,同时促进幼儿师幼互动、境动互动等多向互动。 四、调整角色定位,有效引导,发挥师幼互动的作用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教师往往将自己定位于幼儿的教育者、管理者、保护者,从而将幼儿置于被教育、被保护、被管理的地位,形成不对称的师幼互动关系。新《纲要》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点明了在师幼互动中教师应承担的角色。师幼互动的目的就是解放孩子,让孩子动起来,让他们自己动,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但是缺乏教师的有效引导,幼儿就会像一盘散沙,变得自由散漫。这种放任自流,缺乏有效指导,对幼儿的发展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特别是在体育活动中感受最深,在组织幼儿分组练习不同的动作时,如果让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玩,结果往往是一片混乱。实际上在师幼互动中,教师决不是简单的管理者、指挥者和裁决者,而是良好师幼互动环境的创造者,交往机会的提供者,幼儿的支持者、帮助者、指导者和促进者。为了发挥互动中的引导作用,教师在分组活动中应认真观察,分析幼儿都比较喜欢玩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器械,在接下来的活动中以此为依据对幼儿进行有目的的引导,如在“投掷沙包”活动中,幼儿玩一会儿就厌烦了,看到这种情况后,教师可让幼儿采取比赛的方式,通过记录确定谁是冠军,大大激发幼儿活动的积极性,这样幼儿在师幼互动中也得到了真正的锻炼。 五、因材施教,建立多元化的互动模式 在师幼互动中,教师应根据教育任务与内容的不同,根据不同幼儿的实际情况,采用多元化的互动方式。从互动范围看,既应有教师与全体幼儿的互动,有教师与小组的互动,还应有教师与个体的互动,三种方式互为补充。从互动主体的作用看,既应有以教师主体为本位的师幼互动,又应有以幼儿主体为本位的师幼互动。从互动方式看,既可采用语言方式,又可运用动作方式或以环境、材料为媒介的其他互动方式。每个幼儿的个性都有所不同,如有的孩子积极、主动、独立性强,他们能在各项自主活动中获得无穷的乐趣;有的孩子被动、依赖性强,常需要得到老师的肯定、鼓励和帮助;有的孩子比较外向,而有的孩子比较内向。对能力强、喜欢展示自己行为能力的“求注”幼儿,应多采取赞赏式或评价式等支持性互动方式向幼儿表示关注,鼓励幼儿继续努力;对能力差、喜欢向老师“求助、求慰”的幼儿,应多采取“帮助式”“照顾式”“抚慰式”等支持性互动方式,帮助幼儿克服困难,增强信心;对喜欢向老师“告状”的幼儿,宜多采取调解式或讨论式等引导性、合作性的互动方式,以引导幼儿通过讨论化解纠纷;对情绪低落、不喜欢参与活动的幼儿应多采取激趣式、鼓励式或帮助式等支持性互动方式,使其振奋情绪,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总之,教师在与不同特点的幼儿进行交往与互动时,应采用不同的交往方式和方法,以此满足不同幼儿的发展需要。 六、正确处理师幼互动中公平与差异的关系 如何正确地面对并尽量缩小师幼互动中的差异,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幼儿的潜能,这是我们该思考的问题。教育上的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建立在承认个体差异基础上的一种相对公平。在师幼互动中,教师由于根据不同幼儿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互动方式和内容,分配相应的互动时间所表现出一定的差异,这是合情达理的。但如果教师将自身的亲疏、好恶带到与幼儿的主动交往中,表现出对幼儿的偏爱和歧视,人为地造成教育上的差异,那么,它不仅不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反而违反了教育公平的基本精神。因此,教师应从职业道德出发,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既面向全体,又关注个体,才能使每一个幼儿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幼儿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幼儿健康的成长是幼儿教育的重要任务,师幼互动是一个双向建构的过程,教师应热切地关注每一位幼儿,在师幼互动中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并以极大的热情去回应孩子,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做好积极的、有效的师幼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