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参加第1届横店儿童奥斯卡·全国少儿才艺大赛,最终获得总决赛冠军;同年,获得横店影视城童星盛典星秀奖,从而正式出道
重庆10岁萌娃街头卖艺挣狗粮,你会支持他吗?
作为一名母亲居然让孩子街头卖艺,这可是新时代啊!只有旧社会无法维持生活,被逼无奈才会有其行为的。并且。作为母亲还美其名曰锻炼孩子胆量,我实在不敢苟同。
现今,10岁孩子,还是未成年人,做母亲的难道不懂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且,“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作为母亲,姑且相信你征求了孩子意见,可十岁孩子正是好奇心极强的年龄,但其认知能力有限。母亲带孩子街头卖艺挣狗粮,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当下,10岁孩子正是应该接受良好教育的阶段。孩子具有一定的特长和爱好,这是家庭教育培养的结果。作为母亲在孩子身上,肯定花费了许多精力,当然也花费了许多金钱,毕竟学习器乐,尤其是二胡,价格不菲。孩子有特长和爱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但绝非是街头。就目前而言,学校每年定期有艺术节,日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各种才艺大赛。孩子完全有机会去展示个人的才华。即使孩子缺乏自信,也完全没有必要到街头卖艺,何况母亲带孩子到街头卖艺是为了挣狗粮,根本达不到锻炼胆量的预期效果。
时下,家庭教育有许多地方确实值得商榷,尤其是,做父母对孩子期望值过高,教育过程中,时常有奇思妙想,特别是这位母亲的做法,根本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严格意义上这位母亲的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从另一个角度看,一旦孩子街头卖艺行为,让同学或者熟悉的人得知,孩子的自尊心难免受到伤害,到那时可能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