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是在全国所有家庭中开展的以“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为内容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是全国妇联上下联动的一项家庭建设工作。1982年,全国妇联倡导并发起了“争创五好家庭”活动。1984年,上海市首先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从1985年开始,全国各城市也将“五好家庭”活动纳入各自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规划中。当时的五好家庭的标准是:政治思想好、生产工作好;家庭和睦、尊敬老人好;教育子女、计划生育好;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好;邻里团结、文明礼貌好。
五好家庭评比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