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孩子,对音乐作品的性质不易理解,他们听音乐时,注意的往往是表现主题思想的一些特征性音乐,象模拟动物的叫声,汽车的喇叭声,机器运转声音的音乐,而对作品的情绪、风格、强弱、速度变化不注意。因此,3岁孩子适合欣赏速度平稳,表现内容单一的音乐作品。如《摇篮曲》、《拍球》、《小鸟的歌》、《小进行曲》、《骄傲的小鸭子》、《啄木鸟》、《娃娃》、《小白兔跳跳》等曲目。
4岁的孩子已能辨别音乐作品中速度的变化,他们能随着音乐速度快慢的变化而变换自己的动作。能初步感受到音乐作品中的某些突出的感情色彩。如进行曲的雄壮、舞曲的活泼;叙事曲的欢快;摇篮曲的悠雅。但感知作品的力度还有困难,对乐曲音调的高低不易区分,也不能辨别由于音区不同和演奏不同而造成音色上的差别。因此,4岁孩子欣赏的作品应是内容丰富,具有比较明显的速度变化,风格各异的音乐作品,象《小白兔和大黑熊》、《跳绳》、《扑蝴蝶》、《牧童短笛》、《新疆之春》、《步步高》、《龟兔赛跑》及国外的《动物狂欢节》、《玩具交响曲》、《天鹅湖》、《土耳其进行曲》、《梦幻曲》、《彼得和狼》等曲目。
祝宝宝健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