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一件事情上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认识的能力和创造的能力,儿童在美术活动中的能力主要表现为美术欣赏的能力和美术创造的能力两部分。为此,我们就要培养孩子对美术作品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以及创造优秀作品的操作能力。
儿童美术的欣赏能力,是与儿童的认知能力即身心发展相对应的,我们培养儿童的欣赏能力必须建立在其所处阶段的认知发展水平之上。
A·Binet(比纳)认为,儿童对绘画作品的感知可分为三个阶段:1、罗列对象阶段(3-6岁):只能说出画面上有什么物体,不能认识到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我们的课堂演讲上这一阶段的孩子总是对着自己的作品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然后就解释完毕。我们可以引导他们对自己作品作进一步的因果解释,但不可强逼。2、描述对象阶段(7-14岁):能对画面中的人和事物作出简短的描述。3、解释对象阶段(15岁以后):能说出画面上内容的全部意义。
美术欣赏除了认知成分以外,还有情感成分。
2-7岁左右的儿童处于直接感知美术对象
的时期,在理解方面有以下特点:1、
对作品内容的感知先于对作品形式的感知2、
在教育的引导下,儿童能感知到美术作品的某些形式上的审美特征。例如对一些比较抽象的作品,通过教师有意识地引导,他们已经能够有所理解。3、
更喜欢感知和描绘熟悉的物体和令他们感到愉快的现实主义作品。以及色彩明快的作品。4、
在色彩方面,此阶段儿童对色彩的视觉效果感受比较强烈,即“好不好看”
。而对色彩的情感效果(高兴和悲伤等)以及象征效果(对主题的烘托)的感受则相对较弱。
总之,学前儿童的美术欣赏的发展,既受先天无意识的影响,又受后天认识能力发展的制约,经历了一个从笼统到分化,从没有标准到具有一定的标准,从以自己主观的情感偏好为主到比较客观的分析为主逐步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