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也是我们幼儿工作者的责任。针对家庭中出现的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幼儿;自理能力;家园沟通现在,有些家长过分溺爱孩子或怕麻烦而代替孩子做他们应该做的事,剥夺了孩子学习的机会,使孩子形成了依赖心理;有些家长缺少正确有效的教育方法。我们意识到如果能争取家长的配合,帮助家长走出在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方面的误区,使幼儿在幼儿园培养的自理能力在家庭中得到巩固和强化,则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同时孩子在家庭中体验到了亲子交往的快乐,既可使亲子之情得到升化,又可为幼儿独立性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利用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误区,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一形式,向家长宣传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一)家长要激发孩子的自理兴趣,让他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凡是有利于培养孩子自理能力的事,应该让孩子自己动手做,以帮助他们积累自理生活的经验。激发自理的兴趣是教育孩子树立自理观念的关键。随着幼儿动作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增强,他们希望象成人一样劳动,他们把劳动与游戏相混淆,而这种最初的劳动兴趣往往被家长的拒绝而扼杀了!其实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哪怕做得并不完美,家长,就能激发孩子的兴趣。大也应给予鼓励。如家长的一句“你真能干”
人对孩子的动手应采取积极鼓励的方法,使孩子体验到独立完成一件事情后所获得的快乐,从而增强其做事的信心。
(二)家长应不失时机地为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和条件
孩子自理的机会时时处处都有,关键是家长是否愿意放手。家长要转变观念,放手让孩子去尝试、去体验,家长应在生活中有计划地安排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吃饭、穿衣、游戏、睡觉等环节,本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的原则,只要没有危险,都应让他们去实践,同时应抓住日常生活中每一个机会为幼儿提供练习的机会。
(三)正确看待孩子的年龄特点及个体差异,因人施教
家长应针对孩子的年龄特点及个体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3~4岁的幼儿可让他们自己穿脱衣服,系鞋带,叠被褥,洗手绢,自己整理玩具图书等。5~6岁家长可让他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如让孩子饭前摆放餐具,饭后帮助收拾饭桌,让他们扫地、擦桌子、浇花等。父母除了必要的帮助以外,还应仔细观察孩子、了解孩子,不宜要求过高过严,孩子自然会有不同于昨天的今天。孩子是一点一点变化,家长应该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有效施教。
(四)家长必须为孩子做出榜样,持之以恒
我国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做父母的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你们的责任是帮助小孩子学会做人。”孩子在学习自理的过程中,家长要持之以恒,教他们方法,给他们鼓励和帮助。由于有些家长的溺爱,孩子在园能自己穿脱衣物,自己吃饭,可回到家却什么都不干,摆出“小皇帝”、“小公主”的姿态,所以家庭和幼儿园对孩子的要求要保持一致性,才能取得好效果。良好的习惯需要长期保持,家长不能有、“今天时因工作疲劳或赶时间,就对孩子说:“今天就让我来喂你”不用洗了”等等。这只会使孩子为他以后不认真做事留下借口,所以合理的要求一经提出就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