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ory of English)的作者Robert MacNeil和William Cran的新书《你说美语吗?》(Do you speak American?)是一本非常通俗的语言学著作,让人爱不释手。书中提出了很多十分有趣的问题,比如美国民权运动开始已经多年了,为什么黑人和白人之间的英语并非越走越近,而是越来越远?为什么电视和电脑的普及,没有削弱区域之间的语言差异,而是使之越来越大?为什么一代人和另一代人总会有这种语言之争? 是什么人在带动着语言的不断发展?作者把英语比作了密西西比河,说它“总在开掘新河道,废弃旧支流,挟裹碎石,沉积淤泥,时时还会决堤”。语言的河流似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总是按照着自己的节奏往前奔流,并派生出无数新的支流。当学生们在决定是否学习“英国英语”还是“美国英语”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美国英语纯粹是“英语”的一个支流,抑或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独立存在?就如书名所显示的那样,你说“美语”(American)吗,而不是具有美国特色的英语,或曰“美国英语”(American English)?
然而即使我们把眼光仅仅放在美国,也一样会产生疑问,“美国英语”或“美语”真的存在吗?一个波士顿人说的英语和西弗吉尼亚人说的英语,其差异或许不亚于伦敦人和纽约人说话之间的差异。这种语言内部的地域差异,以及年龄差异、经历差异还在不断扩大之间。
语言学家丹尼斯·拜伦(Dennis Baron)说过:“人以貌取人,也以言取人。”事实上,语言可能比相貌更能够说明一个人的背景和个性。肖伯纳的《窈窕淑女》(My Fair Lady)中,希金斯教授要将一个卖花姑娘改造成一个上流社会的“淑女”,并不是让她去整容,而是教她说“上流社会”的英语。
可是究竟什么才是好的英语?这个问题足以引起一场战争。语言学界交战多年的规定性(prescriptive) 和描述性(descriptive)两大派别的争论,不仅是学术争论,也会体现在现实生活各个方面。比如现在的文字处理软件,多半有“拼写检查”、“语法检查”功能。规定性阵营的人员坚持认为“between you and I”不合语法,而描述性阵营中的人说“between you and I”没有问题。那么拼写程序的设计人员就得注意,到底使用什么样的标准,以判别正误。
词典编纂者更是要慎重选择。人们都以为《牛津英语字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所记载的一定是标准的、好的英语,是“牛津英语”。然而这本字典却饱受规定性学派的批评,说它过于散漫,见词就收。该词典还特地设立了纽约办公室,专门去公共图书馆等地阅读当期报刊,系统地捕捉新词。对此指责,该词典的编辑说:“《牛津英语字典》并不是要告诉人们应当如何使用英语,……收入本字典并不说明该词就已经进入了正规英语……我们只是告诉读者这个词现在是怎样被人使用。”这番解释无可辩驳地陈述了词典的描述性的立场。
事实上,目前持描述性立场的词典越来越多。在1961年,《韦氏字典》(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itonary)出版时,约翰·西蒙就宣布“描述性”学派占了上风。对《韦氏字典》持有异议的绝非西蒙一人。这个字典把“俚语”(slang)、“口语”(colloquial)的标签拿走,致使我们就无法知道何为常规,何为变异。学者肯尼斯·维尔逊(Kenneth Wilson) 说:“此字典并不告诉人们对错。”但话说回来,除了英语四级考试的出题老师和新东方,谁知道对错呢?
西蒙显然生错了时代,如果是在美国殖民地早期,他的严谨可能会更多为人关注。早期的美国英语,是和英国英语没有多大差别的。看完华盛顿·欧文的作品,再去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可能就会知道美国英语的支流已经走了多远。曾几何时,美国人对自己的语言并不十分自信。美国人的口语和英国已经大有偏离,然而写作上,却依旧中规中矩。
海明威说,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历险记》(Huckleberry Finn)开启了美国文学之先河。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吐温也开始了美国英语的新时代。他在作品中开始大量使用民间俗俚语。这种转换,有点像新文化运动中的白话文运动。他所开启的传统,被后来的海明威、惠特曼们进一步发扬光大,美国文学和美国英语在独立战争之后多年,终于赢得了独立地位。
西蒙们所哀叹的,是走向独立之后,语言迅速滑向了散漫。他归结的原因有四点:一是1968年的学生反叛运动。第二个原因是人们将民主和语言的散漫划上了等号,认为美国既然是自由平等的社会,那么就不应排斥少数族群的语言,比如黑人、西班牙裔、女性、同性恋者的语言。第三个原因是教师素质的下降。第四个原因是电视的普及,电视越来越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将各种各样模棱两可的英语抛向不作鉴别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