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时候听到过哪些不可思议的民间传说?

              我们村靠近卫河,在卫河边发生过很多故事,有一些故事因为太过离奇,所以被不少人用口头的方式传了下来。

              我小时候河里鱼特别多,老爱去看人家抓鱼。有一次去看人家抓鱼,村里一个喜欢钓鱼的老头突然给我讲了一个发生在民国时期的故事。

              这故事你初听到时并不会感觉可怕,但你要仔细一想,会发现这故事玄奇莫名,简直就不可思议。

              事情是这样的:

              Ⅰ:小贼遇到美女说的是民国那时候,我们村还很小,出了村,西头有一片树林。说是树林,其实是一片坟地。那时候村里有祖坟地,但是村里一些光棍、横死的年轻人,他们是不能进村里祖坟的,所以死后要埋在别的地方。

              以前就是埋在村西头,久而久之,这一片坟地越来越大,上面出了一些灌木或者杂树,比如杜梨树、歪脖子榆树、不成材的柳树什么的。

              这地方一想就觉得阴森恐怖,村里的孩子平时路过这里都是跑过去,孩子们胆小,觉得可怕。

              当时人们穷,日子过得苦,孩子们又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经常吃不饱。吃不饱时,人就会想别的办法。

              村里有个小伙子叫“奔搂头”,主要是他脑门大,所以叫了这样一个名字。

              奔搂头长到二十岁时,已经偷鸡摸狗十来年了,养成了懒惰又凶狠的习惯。天天地里活不干,在周边村转悠,只想偷别人的东西,不劳而获。可那时候哪里有太多东西可偷啊?所以他有时候也挖别人家坟,偷里面值钱的东西。

              有一年春天的时候,他半夜从外村偷了半袋子黄豆回来。他前几天刚挖了村西头一个坟,那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埋下去的,属于个无主的坟,也就是说村里没有这坟里主人的本家了,所以也没有人管。

              他挖到一具尸骨,上面套着的银手镯被他给撸了下来,卖了后吃了几天饱饭。趁着这几天饱饭又盯上了一家,这是从人家家里偷盗回来了。他扛着走到村西头时,突然听到树林里有“呜呜”的哭声。

              他这人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要不然他能挖别人坟吗?要是寻常人,半夜听到坟地里传出哭声,早吓得窜了,可他没有。

              站在路上仔细听了听,他嘴一咧,把半袋子黄豆放在路边,抽出腰里的尖刀就进了树林。

              走了几步,发现前面蹲了一个黑影,呜呜的哭声正是这个黑影传出来的。

              “干啥的?半夜在这里哭啥呢?”奔搂头对着这个黑影大喊。

              黑影慢慢转身,他借着微弱的天光一看,这是个脸白条顺的大姑娘。

              他马上就乐了,这真是运气好了挡都挡不住,谁能想到半夜,这树林里竟然会有个大姑娘?他这个高兴劲就别提了,也不多废话,上去一哈腰就把人家姑娘扛在了肩膀上。

              这姑娘全身没有二两重,仿佛纸糊的一样。他扛着出了树林,提着自己偷来的半袋子黄豆回了家。

              到了家里一看,这姑娘唇红齿白。奔搂头也顾不上饿,就要动手动脚。

              没想到这姑娘也是个泼辣脾气,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对着他又踢又打。可一个姑娘家,怎么能是邪火上身的奔搂头对手?

              最后还是被他给得手了。

              姑娘倒也没哭没闹,只是睁着一双大眼一直看着他。

              奔搂头不害怕,他这个荤素不忌,是个浑不吝儿,也就是俗话说的滚刀肉。

              就这么着,他把人家姑娘给囚禁了起来,他回来就放开,出去时就捆起来。

              其实仔细想想,那时候兵荒马乱,他要是有心,从此就让姑娘跟他过了,这也算是好事,他也有媳妇了,人家姑娘也不用流浪了。

              可是他不,他天天外出干嘛呢?他憋着坏呢。他天天外出找买家,他要把人家姑娘给卖了。

              Ⅱ:富家小姐奔搂头平时有一帮狐朋狗友,他平白得到了这么一个姑娘,心里憋不住,就跟人家炫耀。这帮人不信啊,还真有平白捡个大姑娘的好事?奔搂头肯定是在吹牛。

              见他们不信,奔搂头急眼了,带着这帮人去家里看。

              这帮人到了家里一看,还真有这么个漂亮姑娘,一个个羡慕得别提了。

              一帮人看过后,在院里喝酒吹牛。

              他们奉承奔搂头,说你以后就算是有媳妇了。

              奔搂头咧嘴:“我自己吃不饱,还养人?过两天就卖了,已经找好买家了。”

              众人十分吃惊,这话也被屋里的女人给听到了。

              那帮人走后,一直没有说话的女人突然开了口:“你是不是想把我卖了?”

              奔搂头也不隐瞒,嘿嘿一笑:“是啊,你跟着我吃不饱饭,去了县城里接个客,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这货,竟然要把人卖入窑子。

              姑娘一脸鄙视说:“你真是没有见过钱,你知道我家里多有钱吗?”

              姑娘说她本来是天津的一个富家小姐,因为跟家里置气,所以偷跑了出来,却流落到了这里。如果三奔搂不卖她,而是把她带回家,那家里肯定会给三奔搂好大一笔钱,多到三奔搂这辈子都没有见过那么多钱。

              三奔搂初听不信,可人家姑娘张嘴说出了一些他完全不知道的事,思来想去,三奔搂动了心。

              其实他跟人家商量卖姑娘的价格并不高,主要是那时候人们穷,人家也是看他急出手,所以压他价。而如果把姑娘送回去,那应该会得到一笔比这个多得多的钱。

              诸位,您看这人犯了贪心有多可怕,先不说这件事的真假,就算是真的,他这样玷污了人家姑娘,如果真送回去能有个好?不送官就是好的了,还会给他钱?

              可他被钱迷了心,就答应了姑娘的提议,要送姑娘回天津。

              三奔搂不知道,他这是一把推开了地狱门,但现在的他并不知道,还认为前面敞开的是天堂路呢。

              Ⅲ:浅水坑里淹死人其实,三奔搂送姑娘回天津并不用多费事,直接从我们这边就可以。当然了,当时不走旱路,而是走的水路。

              当时的卫河河水宽,河槽大,水也深,上面是跑火轮的。

              他找人借了一些钱,又偷了一些,带着姑娘上了去天津的火轮。

              一路到了天津,姑娘带着他到了一户大户人家的宅子前,让他在门口等着,人家姑娘自己进去了。

              等再出来,手里拿了好大一包金银财宝。乐得奔搂头差点跪下给人家磕头。姑娘也不多说废话,只是说他必须要马上离开,家里人不想让别人知道姑娘的经历。

              三奔搂的目的就是钱,既然得到了钱,那别的都好商量。他马上就返回,姑娘送他到了船上。

              船开动了,岸上的姑娘突然咧嘴笑,嘴里的牙掉了,头上的头发被风刮跑了,人也慢慢变成了一把灰,被风一吹就散了。

              奔搂头吓坏了,转头一看,自己在一艘纸船上,这时候正被水浸透下沉。

              他吓得大喊大叫,但四周的人好像听不到似的,根本没有人理他。

              船终于沉了下去,三奔搂抱着一包金银财宝沉入了河底而淹死。

              村里人在村西头的树林里发现了三奔搂的尸体,他两手紧抓着一个包袱,包袱里有一堆纸钱。整个人趴在一个挖开了的坟里。

              他是怎么死的呢?淹死的。

              下雨,这个被挖开的坟里存了一汪人膝盖深的水,他整个人脸朝下趴在水里,这么浅的水把他给淹死了。

              哪里有什么火轮?哪里去了什么天津?哪里有什么大姑娘?哪里有什么金银财宝?

              村里人把他踢进这个挖开的坟埋了进去,村里再没有奔搂头这个人了。

              只是村里人都不知道,这个坟是奔搂头挖开的,他挖开后,撸了里面死人的手镯,他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坟,然后死在了里面。

              众人埋过他回去时,有人在路边捡了半袋子黄豆。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老头接着钓鱼,我自己回家。回家路上并没有过多思考,但回到家后想起这个故事,越想就越是害怕。

              奔搂头偷了黄豆后,把黄豆放在路边进了树林,在树林里发现个姑娘后带回了家,才有了后面的事。

              可是,别人埋过他后,在路边捡的半袋子黄豆是怎么回事?他真的在树林里看到姑娘并且带回了家吗?他真的去了天津吗?

              还是他进入树林后就已经死了?

              这个一直没有答案,也只能当个故事听听了!

              一个以真实案件为原型的民间传说——深圳河畔的6岁孤魂!

              深圳河两岸曾流传过一个很有名的“民间传说”——“坪洋新村鬼童事件”,最开始我以为这就是个纯粹的“都市鬼话”,因为小时候我在罗湖住了半个暑假,河对面就是香港坪洋新村,同学的叔叔讲过好几次这个故事,大概是说对面竹林里时不时能看到“发绿光的鬼影”,晚上还能听见女童的哭声,如果有人在晚上进入竹林,会看到一个背着书包、没有手的小女孩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掌”…

              具体内容我也有点忘了,毕竟99年左右我都还在读三、四年级,时间太久远了,反正“都市传说”就是那些“老掉牙”的套路,年龄更大了些后也不太相信了。可几年前我突然发现80年代在香港这个“都市传说”流传地更广,因为它是有原型的,是由一件曾经在香港引发过巨大争议的《坪洋新邨肢解案》而引起的:一名6岁小女孩被分尸后发现嫌凶人竟然是个未成年,而且此人虽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但根据已知的线索以及他自己的口供判断他应该只是个“顶包者”!

              1981年6月16日这天正是29岁妇女谢彩娴亲妹妹阿岚结婚大喜之日,一大早她便交代自己最小的亲弟弟谢某强来家中帮忙照顾三个孩子…可能看到这里你就已经觉得非常奇怪了:谢彩娴的亲妹妹阿岚结婚,谢某强又是谢彩娴最小的亲弟弟,那就是说谢某强的亲姐姐结婚作为“小舅子”的他却不去参加?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舅子大过天”,哪怕是阿岚的姐夫(谢彩娴老公)不去也不应该是弟弟(谢某强)不去啊?

              关于这个问题恐怕就得从谢彩娴那“特殊”的家庭情况说起了…

              时年29岁的谢彩娴原本住在九龙城的黄大仙区,父母都是当地的小商贩,在兄弟姐妹6人中排行老大,和几个弟弟妹妹都非常恩爱,尤其是最小的六弟谢某强。1979年,谢彩娴认识了大自己一岁的五金工人莫伟忠,几个月后更是“奉子成婚”搬到了新界北区打鼓岭坪洋新邨的60号石屋中摇身一变成了“莫太太”,同年年底两人的女儿便呱呱坠地,4个月前小儿子也降临人间,一家五口人过得很是幸福、融洽。没错,这并不是“四口人”而是“五口人”,因为其实莫伟忠早就结过婚且与前妻生下一个女儿莫雅伦,但没多久夫妻俩的感情就亮起了“红灯”并迅速离婚…

              刚开始女儿是判给前妻抚养的,可后来前妻再婚,还就在莫伟忠认识谢彩娴后不到1个月。而根据当年夫妻俩的“离婚协议”规定,倘若莫伟忠先于前妻再婚那么女儿就一直由前妻抚养,但要是前妻先结婚,那女儿的抚养权就转移给莫伟忠,且无论他之后是否再婚…所以,为了履行承诺,莫伟忠义不容辞地讨回了女儿的抚养权。还好,谢彩娴对于这个“多出来”的继女非常喜欢,经常在外人面前夸赞莫雅伦聪明、懂事,甚至多次表示自己爱继女胜过爱两个亲生儿女,哪怕1年前起莫伟忠前往西非工作大半年都无法回港、三个孩子必须由谢彩娴一人照顾!

              所以为什么她要如此安排呢?第一,三个孩子还有一个未断奶,不可能都带回娘家;第二,丈夫莫伟忠出海未归,自己又刚嫁过来不久,可放心托付的熟人不多;第三,谢某强是兄弟姐妹中年纪最小的那个,只有13岁,谢家又还有两个年纪更长的“小舅子”做代表,他去不去都没什么要紧;第四,前面说了谢彩娴尤其疼爱这个六弟,姐弟俩关系非常好,谢某强也时不时就住在她们家,和继女莫雅伦也非常熟悉。所以思来想去之后谢彩娴觉得没有人比六弟更适合留下来照顾孩子了,而他自己也非常乐意陪三个小外甥、外甥女玩。

              热闹、喜庆的婚礼让谢家人各个都喝得酩酊大醉,原本打算第二天一大早就返回坪洋新村的谢彩娴也一觉睡到了中午都未醒过来,可迷糊中一通电话令她不由地吓出身冷汗,原来是家中负责照顾孩子的弟弟阿强打来的:“姐姐,不好了,阿伦不见了!”

              “你说什么?怎么会不见了?幼稚园下课了吗?她会不会跑外面玩了?你有没有去找找?”听到阿强的话,谢彩娴一连问了四、五个问题。

              “我怎么去找啊?屋里还有俩小的呢?我总不能不管他们两个吧?你还是快点回来吧?越快越好…”阿强在电话中急切地催促着。

              思考了几秒后谢彩娴回答道:“好,我马上回来,你在家里等我。”说完便挂下电话并立即起身更换衣服。

              下午4点15分,风尘仆仆赶回家的谢彩娴简单地询问了几句后就沿村询问了起来,可一连问了好几个村民都没有任何结果,于是她又前往莫雅伦就读的“天真幼稚园”了解情况,然而幼稚园老师却告诉她一个惊人的事实——莫雅伦一天都没有来上学!

              这就不是贪玩那么简单的问题了,6岁的小女孩,一整天没去上学,一定是出了什么意外,于是她当即前往警局报案,不过此时警方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走失案件,说不定小女孩过会自己就回来了所以都没有太在意…谁知一连几天过去了,莫雅伦始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就让他们感到很奇怪了,因为莫家没有收到勒索电话,假如说出了意外事故也一定会有人通知警方,甚至当年的香港并非拐卖儿童案件高发地,本港人拐卖本港人的孩子不可能,内地人就更不可能入港来拐卖孩子回内地了,那怎么会几天都杳无音讯呢?香港就那么点大,该不会是比走失、绑架、被拐卖等更极端的结果吧?

              因此上水警方将案件转交给边区侦缉总部,侦缉队也迅速组成了由主任杨玉堂、督察朱令明、探长聂松威以及上水警署警长张锦培为首的专案组进行调查。很快,几人就发现了这件案子确实不像是普通的走失案,因为当事人的证词有严重出入!

              6月25日下午4点,专案组传讯谢彩娴到警署重新做笔录,并趁机指派两组探员分别前往坪洋新村以及黄大仙区进行调查,果然,就在一个小时以后,负责搜索谢彩娴住所的第一组探员便有了惊人的发现!

              傍晚5点10分,几名探员在谢彩娴住所后园二十码远(18米左右)的草丛中发现某块区域的野草特别稀松,草下的泥土有被人翻新过的痕迹并且微微隆起,看着就像一个“小土坟”,更重要的是这儿的泥土明显与附近的泥土土质不太一样,好像是从别的地方装填过来的。

              细心的探员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找来几根竹子试探性地挑了几下,谁知挖着挖着一撮乌黑头发便露了出来,几人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上,他们俯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挑开周围的泥土,不一会,一颗爬满蛆虫、严重腐烂的头颅就呈现在众人眼前!

              是的,只有一颗头颅,所以实际上面积并不大,1尺见方也就碗口大小,倘若不仔细看还真就难以发现,而根据头颅大小以及头发长度判断,它应该属于某位小女孩的。

              探员们立即将情况汇报给侦缉总部,十几分钟后,总部的警员就带着刚做完笔录的谢彩娴前来“辨尸”,经过仔细的辨别以及头颅轮廓对比,最终确认了她就是失踪了8天的6岁小女孩莫雅伦,死亡时间超过一个月,但具体的死因无法判断。

              继女失踪8天后头颅惊现于自家后园,谢彩娴本应该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但案发的16号她的确不在现场,所以警方暂时排除了她的嫌疑。而就在这组探员搜查谢彩娴家之前,第二组探员早已在黄大仙区将阿强带到了上水警署严刑盘问,并且几乎就在第一组探员发现头颅的同一时间他们也从阿强口中得知女童惨死的事实。

              原来面对警方的盘问,刚开始阿强还显得比较从容,可探员们发现他在回答的时候全程都低着头不敢与自己对视,这不明显就是心虚的表现么?于是审讯的警官也决定不和他“客气”了,立即拉下脸抓起阿强的衣领凶巴巴地吼道:“你还想撒谎是吧?17号阿伦根本就没有去幼稚园,最好给我老实点,不然有你好看的!”

              阿强虽然身高马大,看着都不像是13岁的少年,但毕竟算是个未成年,何况面对的还是警方?因此他哭丧着说道:“我…我…你们要我说什么啊?”

              “还装蒜?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是吧?是不是你杀的人?这么小的一个女孩你都下得了手,你良心何在?你为什么要杀人?快点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审讯的警官又一次提高了分贝。

              “我…我真的没有…没有杀她,不,不,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杀她的。”阿强明显是被吓到了,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还不停地发抖,甚至坚持几秒后终于没能绷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直到情绪稍微稳定时他才终于张嘴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6月16日晚上,我依照姐姐的吩咐给小伦洗澡,在替她搓背的时候好奇地摸了一下她身体的某个部位,她反应可大了,愤怒地提出了抗议,之后就立即穿衣服打我还骂我是‘小色魔’,我是既没有还口也没有还手,觉得她一个小孩子打人也不痛。谁知她有一拳打到了我脸,而且这一拳力道极大,疼痛难忍的我本能地用力将她推开,她就这样倒在地上并且刚好头部撞到地上的石块像是昏了过去。我觉得她就是在装死,所以也没理会就去睡觉了。凌晨四点,我起来上厕所,突然想起之前的事情,于是就走到客厅看了一眼,看到小伦还躺在地上。我用脚一踢,毫无反应,又用手摸了一下,发现身体冰凉也没了呼吸…”

              说到这里阿强又哭了起来,边哭还边接着往下说道:“我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也知道误杀是什么意思,牢狱之苦是免不了的,我不想坐牢,所以就决定毁尸灭迹。我先将小伦的尸体拖到后园,本来想用火烧的,但可能湿度太大,不好烧,所以就…”

              据阿强的供述,发现无法成功火化后他决定将尸体肢解,于是先用菜刀轻易地斩断头颅,可之后却发现女童的手臂、大腿不太好砍断,努力试了几刀无果后便决定作罢;但转念一想警方是能够通过指纹破案的,如果尸首被发现后很容易就顺藤摸瓜找到自己,因此又砍下女童的两只手掌烧成骨灰并混进土壤中…之所以埋头颅的地方没有发现身子是因为他将头和身体分开埋的,理由更简单了,只是由于看着女童的头颅感觉害怕,便就地挖了一个小坑先埋了再说…而烧完断掌并埋完头颅、身体后他又返回屋中把女童的校服、书包、黑皮鞋等遗物带至山丘上焚烧,为的是制造女童上下学途中遇害的假象从而排除自己的嫌疑…

              警方立即押着阿强前往作案地指认现场,果真就在他所提供的几个位置找到了赤裸的尸身、焚烧的遗物残留甚至还在一处泥土中挖掘到烧成灰的断掌“混合物”,然而这些证据的发现却令警方感到有点不寻常了,因为:

              第一,按照阿强的说法分尸地点就在后园并且就在埋头颅的位置旁边,可警方出动了血迹犬却没有在附近的土壤中找到太多的血液残留痕迹,都分尸了怎么可能没有流血呢?受害女童的血液为什么无迹可寻呢?究竟这里是不是分尸现场呢?如果不是的话他为什么要隐瞒真实的分尸地点呢?

              第二,注意阿强的的确确是把小女孩的两只断掌烧成灰了,这就是字面理解上的「灰」,都达到足以混入泥土中的程度了,那请问他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把断掌烧至这种程度的?大家不要觉得普通的明火就可以把人骨、肉烧成灰状,那得要上千度的高温。也不要说“烧久点总有烧成灰的时候”,别忘了他自己说是凌晨4点醒来以后才发现女童死亡的,算上分尸等时间应该要5点以后才开始烧尸,而天亮时村民并未发现有人焚烧物品的情况,所以究竟是不是这个时间点烧的?如果不是为什么要隐瞒真实的毁尸时间呢?

              第三,阿强只有13岁,可你看他那细腻的思维、熟练的作案手法,一个13岁的小男孩真的可以考虑得如此周全的吗?或者说真的是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这些“工作”的吗?

              警方总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似乎背后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等待他们去揭开,于是侦缉总队决定对残缺不全的尸骸进行仔细的解剖、勘查,果然法医蒙海强很快就有了惊人的发现!

              根据尸检显示:

              女童死亡时间应该在1个多星期之前,可具体的时间点由于尸骸遭破坏严重无法确定,具体的死因也无法判断;虽然尸体全身赤裸,但却没有遭到性侵;左半部头颅由头顶至下颚处有一条长达9cm的大裂缝,该裂缝最宽处距离近0.4cm,相信不是简单的磕碰就可以造成的;最重要的是在女童天灵盖处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类圆形”破洞,这处破洞穿透了颅骨,直径大概在2cm左右,而根据破洞形状、大小判断,凶器应该为三角锉之类的工具。得出尸检结果后警方不由地大吃一惊,因为这有可能不是误杀而是谋杀,所以他们立即带人搜查了阿强和谢彩娴的住所。虽未搜到三角锉之类的工具,但在谢彩娴住所查获一根2英寸长的水喉通(也就是60cm长的空心水管)、一柄镰刀以及一把“特制”的餐刀(应该是指刀刃非常厚的钢刀),蒙海强认为这三样物品都有可能造成女童颅骨所呈现的伤痕。

              侦缉总队气不打一处来,回到审讯室对着阿强就是一顿“招呼”,可他却大声喊冤,坚称自己没有谋杀,事情的经过就是之前所交代的那样,甚至还饶有兴致地帮助侦缉队“推测”说有可能是女童在倒地时头部撞击石块所致,也有可能是自己在挖坑的时候将铁锹随手丢开时刚好砸到了女童的脑袋…

              可你觉得警方会相信这些“鬼话”吗?哪怕是那道9cm裂痕也不可能是摔倒的时候形成的,而“类圆形”破洞更是需要足够大的力量、特殊的工具才有可能形成,丢一把铁锹怎么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口?

              1981年6月27日,阿强被警方以谋杀罪名起诉,这也是香港历史上年纪最小被起诉谋杀罪的嫌疑人,当然,警方更倾向于他并非此案的主谋而是一个“顶包人”!

              案件曝光后,警署接到一名老妇人的举报电话,她是莫雅伦的外婆,也就是莫伟忠前妻的母亲邓某,而她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这个爆料也几乎“佐证”了他们的猜测!

              根据邓某讲述,由于考虑到自己的女儿带着外孙女嫁人确实不方便,同时(再婚之前)也需要工作没什么时间照顾孩子,因此实际上夫妻俩离婚后莫雅伦都是跟着自己生活的,祖孙两的关系也格外亲近,她甚至认为自己会一直抚养外孙女长大、嫁人…可谁知莫伟忠结婚后就突然上门要拿回莫雅伦的抚养权(这里和谢彩娴的说法有出入,她说还没结婚、还在恋爱的时候莫雅伦就已经接回来了,究竟谁的说法正确警方也没有给出说明),而这个主意就是谢彩娴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莫伟忠与前妻有任何来往,所谓的“离婚协议”根本就“子虚乌有”。

              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精力问题,思虑再三后邓某最终答应让莫伟忠将莫雅伦带走。没想到的是外孙女刚被接走谢彩娴就让她(莫雅伦)断绝了与自己的联系,而莫雅伦思念外婆心切,经常偷偷打电话向她倾诉,为此自己好几次都想要上门将莫雅伦“偷”回来,可刚开始莫雅伦或许是因为不想看到爸爸和外婆起争执又或许是真的不知道地址(那个时候打鼓岭非常偏僻),所以始终都没有告诉邓某自己的住址,邓某也只能祈祷这个继母不是个坏女人。

              然而半年后令邓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莫雅伦经常打电话向她“投诉”在“爸爸家”吃不饱、穿不暖甚至睡不好,谢彩娴时不时就拿自己出气甚至还会动手,好几次祖孙俩都在电话中“相诉而泣”,而自莫伟忠前往西非工作后情况就变得更加糟糕了,打骂是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狠毒,到81年开始邓某更是直接就联系不上外孙女了…

              这番说辞可靠吗?会不会是邓某太过伤心而臆想出来的情节呢?很可靠,因为所有认识莫雅伦的人都知道,谢彩娴所谓的“视继女如亲生女儿”完全就是谎言:根据幼稚园校方证实,莫雅伦曾两次在校内晕倒、休克被送往医院,而医生检查后给出的结论是“缺少营养”、“饥饿难耐”;坪洋新村的居民无数次看到莫雅伦手脚有明显淤青、伤痕,可村民问小女孩原因她总是什么都不说只是不停抹泪;有村民曾看到小女孩因为肚子太饿跑到山坡上挖树根、野花充饥;更有幼稚园小朋友向老师透露,雅伦曾说妈妈(谢彩娴)指使舅舅(谢某强)伤害自己…

              然而这些证人证言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谢某强一口咬定就是自己不小心推了一把导致女童摔死、就是自己想出那些方法毁尸灭迹、并且就是自己一个人完成所有分尸“工作”的…当然,最重要的是谢彩娴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1982年4月14日,由于女童死因始终无法确定,警方将谋杀指控改为误杀,而谢家人聘请大律师出庭否认指控,经过三天的庭审,陪审团认为谢某强误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是不是觉得很“魔幻”?实实在在死了一个人,并且死得凄惨甚至还被分尸、毁尸,可别说谋杀了,连误杀罪名都不成立,那我就很好奇了:莫雅伦是自杀的不成?

              案子尘埃落定后香港社会一片哗然,打鼓岭(坪洋新村)的都市传说也就此甚嚣尘上,哪怕在女童之前就读的学校也经常发生“无法解释”的现象,不得已校方只能请得道高僧前来“做法”,坪洋新村也跟着请来了各种法师“驱邪”,虽然这两地的灵异事件确实消失了,但深圳河畔的竹林(也就是埋尸地点)却始终有人能够听到女童的哭声,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都市传说”被传到了河对岸的深圳,可能小女孩真的有冤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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