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面语
“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您好”、“很高兴认识您”、“请多指教”、“请多关照”等。
2、感谢语
“谢谢”、“劳驾了”、“让您费心了”、“实在过意不去”、“拜托了”、“麻烦您”、“感谢您的帮助”等。
3、致歉语
打扰对方或向对方致歉:“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请稍等”、“请多包涵”等.接受对方致谢致歉时:“别客气”、“不用谢”、“没关系”、“请不要放在心上”等。
4、告别语
“再见”、“欢迎再来”、“祝您一路顺风”、“请再来”等。
5、礼貌用语
请坐,请讲。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对不起,分管这项工作的同志不在,您可以将材料留下,我转交给他。很抱歉,您要办的事不符合规定,我们不能办理。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很高兴为您服务等。
1、您好!
2、请!
3、对不起。
4、谢谢!
5、再见!
6、您早!
7、晚安!
8、请问您贵姓?
9、请原谅!
10、不用谢!
11、没关系!
12、欢迎您光临!
13、请坐!
14、请喝茶!
15、请多关照!
16、请多指教!
17、谢谢您的合作!
18、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19、没关系,我刚到。
20、给您添麻烦了。
21、我能为您做什么?
22、您好,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23、您走好。
24、请慢走!
25、您好,我是×××(单位名称)×××(姓名),请问您找谁?
26、麻烦您请×××同志接电话。
27、请稍等,我帮您看看他在不在。
28、对不起,您找的人不在。有什么事需要转告吗?
29、对不起,您打错了。
30、我就是,请问您是哪一位?
扩展资料:
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热河省省会(1955年中央裁撤热河省承德划入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