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特点:
首先,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由若干个有血缘关系的同姓家庭组成一个家族,再由这些同姓家族的男性成员组成一个宗族。同一个宗族的成员拥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家规、共同的姓氏和共同的礼节等。而礼节的轻重也与血缘的远近有关,就好比如你对自己的父母可行跪拜之礼,却不会对父母的堂兄弟姐妹跪拜。在中国的汉字中区别男性长辈亲戚就用了“伯、叔、舅、姑父、姨父”等,而女性长辈则使用了“婶、伯母、舅母、姑、姨”等。但在英语中,这两组称谓只有两个词代表,即“uncle”和“aunt”。由此可见,中国对血缘的关系从古至今都是极其重视的。
其次,宗法制的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古代一夫多妻的制度中,这个制度也可以区别法定配偶和众多的小妾之间的地位关系,从而保证正妻所生的长子的继承财产和官职的优先继承权。嫡长子的地位高于嫡次子和庶子,这个结论在古代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也没有人敢疑问,因为皇帝是这样规定的,你有疑问就是在质疑天子,这在当时是要被砍头的。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夫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