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克罗斯认为:音乐是时问的艺术,音乐本身又是以听觉经验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应完全立足于听。所以,他的体态律动除了完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等课程的教学外,还着重训练学生时刻敏锐地、有效地利用听觉,用身体各部分作为表达音乐的乐器,把所听到的音乐的各种因素(包括速度、节奏、力度、乐句、情绪等)及其内心感受,用各种动作表现出来。而所有这些表达音乐的动作,都是通过教师精心设计成游戏似的教学方式进行授课的。达尔克罗斯所要求的用身体反应音乐,与我们概念中的舞蹈动作不一样。它并不需要有优美、潇洒的姿态,而要求学生的动作要绝对自然放松,协调并充满信心。在教学时,教师如发现个别学生出现柿神松懈涣散时,要及时变换讲解方式或更换内容,让学生永远处于新鲜状态。
达尔克罗斯强调,通过即兴表演的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自我表现及创作的能力。教师在最初上课时要较少地采用现成的乐曲,而更多地采用即兴编写的声乐、器乐曲。这样做便于教师自由地用各种方式来安排各种乐思,以适应不同的风格及各种发音状态。
现在,人们通常把达尔克罗斯的名字与“体态律动”这个词联系在一起,但这位瑞士教育家的教学法实际上是由三方面内容结合而构成的整体,不仅有“体态律动”,还有训练听觉记忆和即兴的内容。
达尔克罗斯的教学观点是:唤醒天生的本能,培养对人体极为重要的节奏感,建立身心的和谐,使感情更臻于细腻敏锐,使学生更加健康活泼,激发想象力,促进各方面的学习。在音乐教育中,他以音乐刺激听觉,产生再印象,以身体动作再现音乐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直接产生对音乐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