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对人体有好处,孕妇和胎儿可以选择一些有益的音乐,通过这些音乐来使她们的精神状态乃至胎儿大脑的发育都得到一个良好的促进。
(1)音乐的情感特征要求。轻快、明亮,有优美意境的感情特色。听了可以使人心情舒畅,精神放松并在心理上产生对美的追求和美的享受。
(2)音乐的频响特征要求。胎儿的听觉神经在满6个月是虽然已经接近成人,但是仍处在发育当中。神经纤维外层起冲动绝缘作用的类脂鞘膜发育不完善,有的开始长,有的长了一部分,有的还一点也没长,这样,神经细胞的轴丝完全裸露,信息在以冲动的形式传递时,在经过某些神经纤维时,容易使临近本不应该接受信息的神经纤维也兴奋起来,也产生了冲动,在神经生理学上叫所神经兴奋传导的泛化。这种泛化可以使大脑皮层的感觉范围增大,容易使大脑疲劳。由于大脑听觉中枢对不同频率声波有不同的反应部位,所以频响范围较宽的音乐不适合给胎儿听。给胎儿听的音乐频响范围最好控制在500——1500赫兹之间。
胎儿的听觉器官初步建立后,它的功能发展应该受到保护。从人的内耳螺旋器上的高频感受器容易受到噪声损伤来考虑,估计胎儿的耳蜗基底膜的靠近蜗底处的听丝由于对该品声波产生反应,所以更容易受高音刺激,因此一些高频成分的声压较大的音乐(如第一小提琴、钢片琴发出的高音区的声音和和其它尖锐的声音都不适合给胎儿听。
(3)音乐的节奏和力度。收集孕妇本人的经验和B超所观察到的现象发现,突然发作的声响,容易使胎儿惊吓。在临床上,为了检查胎儿的宫内神经发育状况而用突发声响刺激做短时间的检查,对胎儿影响不大。但是,作为胎教音乐,是让胎儿经常听的,就决不允许乐曲中有许多突发的声响,特别是中低频这些极易传入宫内的频率成分的突然爆发,例如迪斯科音乐中的架子鼓的演奏声。在节奏和节拍上也不宜变化太频繁,也就是在整个乐曲中,不宜过多的变换节奏。
音乐声响的要求:60——70分贝左右,类似平时谈话的声音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