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作为古代农业文明条件下的一个典型的形态,保留了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思想样本,与近代工业文明以来天人对抗状态的思想观点形成鲜明对比。人类要转变近代以来征服自然的传统,重塑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可从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文明中寻找宝贵的思想资源。
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文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思想。这一思想建立在中国古代哲学关于人类与天地万物同源,生命本质统一,人类与自己生存环境一体的直觉意识的基础之上。这种古代整体论的哲学,在中国古代三大思想流派儒、道、释中都有充分的表达与论证。儒家以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为说,道家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为宗,释家以“法界缘起”“无碍”为旨,都是把天地万物人类看作一个整体的。这种中国古代的整体论哲学通常被概括为“天人合一”思想。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乃是包括儒道文化在内,并以其为基干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与最高境界。”是比较原始和朴素的思维方式。它以直接的生存经验为基础,通过对流变的自然节律和生物共同体的有机秩序的体悟,具体真切地把握了人类生存与自然界的有机联系,把先于人类产生的天地万物不仅当成可资利用的生活资源,也当成一体相关的生命根源。
中国传统的宇宙生成论肯定万物与人类同源同根。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文明把人类看作与万物相互依存、不能离开天地万物而独立地生存之物。人与天地万物共处一张网络联系之中,即老子讲的“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各种生命之线织成一张“天网”,人类是其中的一根网线,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也都是其中的网线。而且,原野、山川、江河、海洋、土壤、空气这些生命存在的环境,也是“天网”的组成部分。这与现代生态学所证实的生命与生命之间的相互依存,都不能脱离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生物圈理论在精神实质上一致。
与中国哲学传统的旨趣不同,西方近代哲学家“通过把人确立为外在于自然的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主体,而把自然确立为只具有广延性的客体,建立起主体与客体分裂对抗的二元论。人成为处于一切自然存在物的中心,具有统治和支配一切自然存在物的权力,而自然存在物的意义则只是满足人类的福利,只是表现为人类征服和控制的对象。”(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这种观点长期以来把自然界理解为相对于人类的自然界,因此不惜把自然界当成只是满足人类欲望的一种肆意摆弄的工具。结果,在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严重威胁下,现代西方生态伦理学提出了重新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要求。
当今西方生态伦理学思潮中的深层生态学、自然价值论和生态女性主义等,与中国古代生态伦理文明的自然观有很大的一致性。但是,“西方生态伦理学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思想,主要建立在对工业文明的生产技术方式给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的灾难性后果的负面价值的反思之上,建立在以生态科学等现代科学理论对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尽管它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规律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强调人与自然在生态系统中的一体性联系,但是它完全继承了西方近代科学分析的理性精神,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单纯以理性的分析整合为据,缺乏一种具体真切的经验感受和生命统一的悟性体验,不能不带有主客二分的痕迹。”(佘正荣:《中国生态伦理传统的诠释与重建》)仅仅从科学理性层面出发,还不能够完整深刻地把握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和谐关系,而必须同时站在现实的感知经验、科学理性和哲学、宗教层面上,才能较好地把握这种关系。在这一方面,中国古代哲学在认识论上重形象思维和直觉体悟的偏向恰好能补西方哲学思维之颇。据王树人研究表明,万物的具体形象和变化之秀可以构成一种有机的宇宙整体流变之象,这种象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正是对外物的内在真实和宇宙整体本来面目的一种体验。”所以,形象思维常常和整体认识相关联,一切形象的表现都带有整体的特征,直觉思维往往以整体的直观把握为前提,形象思维中常常渗透直觉体悟。这种重形象、直觉、整体的思维方式培养出一种重道德、重感情的精神品质。中国古代哲学把世界万物看作有生命的,充满情感和韵律的整体,把人生道德置于重要的研究地位,使中国传统文化中充满着一种宇宙的、生态伦理的道德情怀,正是重形象思维和直觉体悟的结果。因此,中国生态伦理传统作为农业文明条件下人们生存实践的经验体悟和哲学及宗教上的理解,不仅包含着农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智慧,而且在今天依然具有独特而重大的生态伦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