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双方的精心安排下,一个携带着父母双方基因的小小受精卵,到了 3 个月时,就逐步发育成为一个初具人形的胎儿了。他不断地汲取着来自母体的营养,身体的各部位都在迅速地发育。这时的胎儿,各种感觉器官功能的发展尤为显著,能够体验到母亲的感受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胎教,也就是利用胎儿这些生理上的发育特点,有规律地刺激胎儿的听觉,发展胎儿的触觉,进而通过胎儿的神经传递到大脑,使大脑神经细胞不断增殖,各种神经细胞的联系更加紧密,形成一个卓有成效的“工作网络”,使人类智慧的物质基础——大脑,在接受丰富的外界“信息”的刺激下,逐步完善其功能。 经过这些努力,使胎儿出生后,大脑的发育较好,一个优秀人才所应当具备的观察力、记忆力、想像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动手做的能力都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迅速的发展。
学前教育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一)学前教育目标具有对幼儿教师思想和观念的规范作用
幼儿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是教育活动方向的把握者。用学前教育目标影响教师,使之具有明确和正确的目标意识,并以这种意识去选择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设计教育环境。因此,可以说对教育活动起真正指向作用的是扎根于教师意识中的教育目标。
(二)学前教育目标对教育过程的指导和拉制作用
学前教育过程是一个多因素参与的过程,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又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教育环境、教师、幼儿三者之间经常需要协调,班级环境、园内环境、园外环境(包括家庭环境)之间也要进行协调,这种协调是增效的过程,是对与学前教育目标不一致的因素的排斥和控制的过程。因此,教育过程的调控器还是学前教育目标,它能使教育过程都围绕、指向教育目标。
(三)学前教育目标最本质的意义是对幼儿发展具有规范、评价(标准)作用
学前教育目标指明了幼儿发展的领域和基本范围,描绘了幼儿发展的蓝图。正如美国当代课程专家瑞夫·泰勒(R.W.Tyler1902--)所言,“教育的真正目的不在于教师完成某种活动,而在于学生的行为范型中引起某种重要的变化”。同时,教育目标也是衡量教育成效的尺度,是衡量幼儿发展的尺度。因此,学前教育目标也是学前教育评价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