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胎教常识:科学胎教,走出误区

              目前,早期教育的概念已由婴幼儿追朔到胎儿时期,很多准父母已意识到胎教的重要性,胎教方面的书籍及音像资料也层出不穷,令人莫衷一是。笔者认为,胎教作为早期教育的一段重要时期,其施教时间、内容及方式必须符合胎儿的生长发展规律,科学胎教,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误区一:胎教实施越早越好

              大脑、神经系统和感官的活动是心理活动的基础,生理发展直接影响并制约着胎儿心理发生发展的过程。脑电科学研究表明,胎儿 6,7个月时脑的基本结构才能具备,到胎儿8个月时才呈现出与新生儿相同的脑电图,大脑皮层区域才有了各自特殊的功能,指挥胎儿听、嗅、发音等器官的活动,并具有连续性和初步的节律性,使得对胎儿实施相应的有规律的教育成为可能。

              据胎儿研究工作者研究证实,胎儿末期(8个月左右)就已有了听觉记忆,出生后有再认的表现,胎儿在妊娠末期已可接受言语、音乐等外界 *** 并获得经验,且该经验能保持到出生后并对其行为产生明显的影响(林崇德,《发展心理学》,1995)。

              因此,人类个体在胎儿末期才能进行颇有成效的学习,这与大脑机能发展的进程相一致。胎儿拥有了足够的认知、记忆能力,才能记住胎儿期间的信息输入。所以,胎教的最好时间应选在胎儿8个月(孕32周)以后。

              误区二:依赖音像资料就可以做好胎教

              如上所述,胎儿在妊娠末期只会有一定的听觉记忆,且此时胎儿的检测、辨别和定位等基本听觉能力还极为有限,只能对语言和音乐两种听觉 *** 进行初步的感知和信息加工:

              语言胎教方面:

              西方心理学家通过实验研究证实,由于胎儿早期特殊接触经验的影响,胎儿对言语的偏好甚于非言语,对母亲声音的偏好甚于陌生人的声音,对母语的偏好甚于另一种语言,对某种熟悉的言语 *** 的偏好甚于不熟悉的言语 *** (P。H。米勒,《认知发展》,2002年)。

              因此在胎教内容上最好不要使用语音资料,运用以下的方式会使胎教更科学、更有效:

              第一,运用儿向语言。

              胎儿喜欢听母亲的声音甚于其它人的声音,更喜欢倾听母亲的言语,表现出对所谓的“妈妈语”(Motherese)这种言语形式的偏好。妈妈语也被称为“儿向语言”,具有语速慢、声音高和音调高度夸张等特征,有着强烈的起伏性。

              因此,母亲是胎儿最好的语言教师,胎儿听到最多的是母亲的语言,其节奏、语调、语速、词汇等是胎儿最初对语言的感知,母亲要尽可能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日常活动中最好用“妈妈语”的言语形式来与胎儿交流。

              第二,运用特定听觉 *** 。

              胎儿也会偏好某一特定的听觉 *** 。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让孕妇在最后6周每天大声朗读一篇固定的儿童故事,出生后在无论是母亲还是陌生人朗读这篇故事时婴儿都表现出再认反应。表明胎儿加工并记忆他们在胎儿期经历过的特定听觉经验,表现出对某种熟悉的听觉剌激的偏好

              因此,要选几篇童话故事、优美的散文等固定的文章每天朗读,最好以固定的环境和时间进行,比如配以风格相近的音乐等。近期研究也表明,胎儿更偏爱听男中音的声音,因此,在语言胎教中,爸爸也可以承担部分角色,可依夫妻双方兴趣,选中国古代的唐诗宋词或诗经古训,配以古筝等中国古典音乐朗读给胎儿听。

              第三,运用语种辨别能力。

              音乐胎教

              研究表明,胎儿末期能初步鉴别纯音之间的差异,具有了初步的协调听觉与身体运动的能力。所以,在胎教内容上,一方面,要给胎儿施以不同风格音乐的 *** ,例如,早上起播放一段清丽明快的钢琴曲,可选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李斯特的《少女的祈祷》等回旋感和变奏感较强的世界名曲;在胎动较频繁的黄昏时分播放一段旋律优美的圆舞曲,可选《蓝色多瑙河》、《溜冰圆舞曲》、《山楂树》等;晚上睡前播放一段恬静温柔的小夜曲和摇篮曲,可选《舒伯特小夜曲》,《海顿小夜曲》和勃拉姆斯的《摇篮曲》等。

              另一方面,利用胎儿的协调听觉与身体运动的能力,依据不同的音乐对胎儿施以不同的活动提示,例如,播放圆舞曲时可以双手拥捧腹部随音乐轻舞,让宝宝体验华尔兹的优雅和愉悦,播放钢琴曲时可随节奏轻轻拍打腹部,让宝宝体验音键的明朗和轻快,播放小夜曲时可以用手掌轻抚腹部,让宝宝体验母爱的温柔渐入梦乡。

              误区三:胎教可以随时随地进行

              胎教的实施要遵循胎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规律,不能随意进行。胎教实施过程中主要须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胎教要适时适量。要观察了解胎儿的活动规律,一定要选择胎儿觉醒时进行胎教,且每次不超过20分钟;

              第二,胎教要有规律性。每天要定时进行胎教,让胎儿养成规律生活的习惯,同时也利于出生后再认,为其它认知能力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胎教要有情感交融。在施教过程中,母亲应注意力集中,完全投入,与胎儿共同体验,达到与胎儿的身心共振共鸣,不仅利于胎儿的也利于母亲自身身心的健康,建立起最初的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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