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热爱学生,循循善诱 1、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熟悉每位孩子的发展状况,了解、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 3、面对有害于学习、健康、安全的各种情况,应为保护孩子而作出相应的努力。 4、不论种族、民族、性别、家庭出身,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不偏爱,不歧视。 5、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 6、要对困难儿童、问题儿童、特殊儿童采取针对性教育,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
二、尊重家长,互相配合 1、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 2、对家长要以诚相待,以礼相见,互敬互重。 3、尊重家长,虚心倾听家长意见,不挫伤家长的感情,不训斥家长。 4、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正确教育孩子。 5、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以教谋私。三、严谨治学,勇于探索 1、刻苦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专业。 2、认真施教,掌握教育规律。 3、严谨求实,以知求善,掌握精深广博知识。 4、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努力探索科学真理。 5、不断研究教学艺术,反思教育实践。 6、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四、团结协作,和睦相处 1、对身边的同事要热情招呼,调动每一位员工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2、虚心学习先进,正确看待同事的成绩。 3、尊重同事,虚心倾听同事的想法,不挫伤同事的感情、不训斥他人,善于宽容同事。 4、遇到困难用协商的语气和人沟通,别人有难主动帮助。 5、正确地对待和开展竞争,要尊重老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