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应由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从开办前和开办中入手,首先从源头抓起。开办前,应该从硬件上审核,(1)校舍是否符合开办幼儿园的建筑标准,国家对幼儿园建筑是有标准的,(2)校舍中的卫生、食堂是否符合卫监、食监的要求,(3)配备的设施设备,玩教具等是否教育部门颁发的配备标准。从软件上审核,(1)是否具有办园资格(管理者、师资等);(2)是否有明确的办学理念;(3)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其次,要加强过程性管理。在办学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幼儿园的保教情况,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情况,了解管理者对机构的经费投入情况,予以相应的指导。
当然,家委会可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