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6 年启动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行动计划将在继续大力建设公办园的同时,努力解决好公办园的运行问题。一是明确要求各地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率先建立以公办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公办园健康运行。二是补足配齐教职工。督促各地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公办园教师队伍。三是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四是提高办园水平。改善办园条件,使其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加强教研指导,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区域整体办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