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必要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教育,才能引得社会和公众对于教师职业的尊重,提升教师的社会声望。 教师专业发展在个体角度上被定义为:“通过系统的努力来改变教师的专业实践、信念以及对学校和学生的理解”,它“强调教师个体知识、技能的获得以及教师生命质量的成长”,是教师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为一名专业人员的发展过程,其主要标准是:受过较长时间的专门训练,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具有专门的儿童发展与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具备教育实践能力,包括教育活动组织能力,教育性反应意识,教育监控能力,对儿童行为、学习、交往、情感的指导能力,创设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环境的能力等;具有专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 教师专业化对于教师树立专业自尊、明晰专业发展方向,培养专业学习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和社会地位有着相当积极而重要的意义。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国家对幼儿教师“量”的急需逐渐转变为对幼儿教师“质”的提高的要求。在我国,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担负着学前教育重要责任的幼儿教师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需求。优质教育从幼儿开始,幼儿教育是一切正规教育的源头,对日后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因此,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自然就成为了教育界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使命。 二、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及其影响 目前,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种种困难。 首先,当前幼儿园已然发展成为一种专业的幼儿教育服务机构,其教育功能已经由最初单纯的养育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保育教育,而当前社会对于幼师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1333361306265职业的整体认识仍停留在看护孩子的层面,这导致了幼儿教师职业存在着社会地位较低、待遇较低、职业生涯较短的特点。其次,作为专业工作者,幼儿教师理应具有其教育教学工作中本应具有的专业自主权,而这种自主权却因现实因素的影响,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园所领导、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控制与剥夺。另外,目前我国关于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体制和机制处于一种起步的状态,相关的培养与奖励制度仍不完善,这将导致幼儿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的积极性无法得到有效的提高。 除去以上所提到的种种外在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内在因素的存在。第一,许多幼儿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水平较低,知识结构并不完备。第二,科研创新能力薄弱、研究意识不强,多作经验性的重复而很少在经验中总结、分析与提升。第三,专业意识不强,很多幼师意识不到自身职业的专业性;敬业精神不足,疲于钻研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产生职业倦怠。这些存在于幼儿教师本身的内在因素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其专业化发展。 三、如何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 (一)幼儿教师应该注重自我完善与提升。 教师专业发展结构要素在整个专业结构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教师的教育信念是精神领袖;从业动机与态度充当着个人资源组织者和职业劳动管理者的角色;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能力素养则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内涵。各大要素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而且在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又都是动态的、变化的。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需要各要素的共同作用。 第一,幼儿教师应具有坚定的教育信念。德国思想家雅斯贝尔斯曾经说过:“教育须有信仰,没有信仰就不成其为教育”。幼儿教师的教育信念直接影响其日常教学行为,因此,要想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就必须使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目的观。 第二,幼儿教师应端正自己的从业动机和态度。幼儿教师从事此项工作应是基于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热爱与对儿童的喜爱之上的,而不能单是把它看作一种谋生的手段,做一天的幼儿教师就要尽一份自己的责任。 第三,幼儿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教育是学习化社会的基石,自我发展、自我培养和自我教育已经成为现代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理念。特别是对幼儿教师来说,要具备广博的学科知识、深厚的实践学养、扎实的理论基础,就必须把自己投入到终身教育的体系中去,抓住每一个机会和场所,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充实自己,实现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如学习幼儿教育专家的最新教育理论,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包括有关儿童心理学、幼儿园课程设计、和开发,幼儿不良行为诊断与矫正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勤于学习是做好一名优秀教师的最基本条件,一个教师的学习能力决定了其成长水平。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是引导学生根据其的生活经历、审美情趣、直觉能力、情感体验去参与再创造。教师的学习是产生个人体验的重要途径,因此,教师要成为学习的先行者。 (二)各级政府应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和政策保障。 第一,幼儿教育的各政府部门应当对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例如在行政审批中形成对教师专业成长的要求,并将其体现在幼儿教育相关的评估中,为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政策性保障,为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师素养营 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第二,在教师培训和师资培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幼儿教师的工作现状和生活状态等影响因素,为其提供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形式灵活的教师培训,让参与培训的幼儿教师提高理论水平和案例分析能力,实现专业成长。 第三,建立健全相应教师专业成长的体制与机制,以填补目前我国在与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制上的空白。通过颁布有关教师专业水平标准的文件、指定教师专业培养制度和奖励制度的途径,将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培训资历确定为专业内晋升与奖励的重要依据,通过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职务提升等方式激发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的积极性,为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提供相关支持。 (三)幼儿园要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创造机会和条件 第一,园所应努力为教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创造支持性的园所精神文化,通过组织多种形式、内容的活动与竞赛,为幼师创设一个和谐、平等、宽松的精神环境,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提高幼儿教师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增强幼师对园所的认同感和依赖感。 第二,优化园所内部管理,积极创设支持性园所管理文化。在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园所的管理体制常常是一个显性障碍,为此园所可以积极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如通过优化每日工作流程来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压缩教师的工作时间,从而减轻其工作压力与负担。 第三,创设多元教师培训文化。幼儿园应改革教师培训的形式和层次,通过专家讲座及现场案例分析等多项活动,拓宽教师专业成长的路径,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规范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参照教师的学历、年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实践经验等多种因素,分层提出培训目标。另外,发挥现有幼儿教师的潜能,通过外出学习、教学观摩的方式,形成“名师促名园,名园出名师”的良性循环。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使幼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质量观;通过对日常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的融合,促进一种新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的形成,同时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的提高。 (四)为幼儿教师和学前教育理论工作者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 第一,建立与学前教育理论工作者之间的合作平台。理论工作者所构建的理论需要大量的现场案例、经验的补给,而非脱离幼儿园真实现场独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