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法。各个乡村幼儿园及中小学校是否应

              感谢邀请。而对于教育法的规定不是非常了解。只是从我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想法说说不是非常成熟的意见。我认为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在语言上都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都会有一种官方语言,官方语言,就是在某个国家和地区,在进行和他其他地区以及国际上交流的时候普遍使用的一个语言。我觉得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里边,应该上是用标准的统一的语言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那么对于这个国家和地区唯一标准统一的语言就应该是它的官方语言了。所以我认为在小学幼儿园这样的教育机构应该是使用官方语言的。而在我们中国肯定就是应该大力的提倡讲普通话。当然要保持方言的生命力,在其他的场所使用方言应该是大大提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我们先来搞明白,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简称。按照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都要使用普通话教学,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教学,并没有规定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所以,非教学时间不要求用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当尽量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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