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幼儿园园长的专业发展,教育部2015年颁布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该标准是对合格幼儿园园长的基本素养的规范,同时也为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园园长队伍和园长培训提供了重要依据。该标准出台是一项具有奠基性与开创性的工作。
园长的培训不能等同于幼儿教师的培训,内容应该更加全面。所涵盖学科领域不仅为教育学、心理学,还需要涉及管理学、领导学,甚至财务、法律、公关关系等。目前,很多园长是从教师中产生,从单纯的教育者转向三种角色(教育者、领导者、管理者),需要对知识结构进行拓展。另外,为提升园长个人综合素养,发挥其人格感染力量,还应安排通识类内容。
园长的培训内容应划分为不同模块。模块一:规划幼儿园发展,内容包括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国内外学前教育现状、趋势与热点;园所发展规划与决策方法与技术等。模块二:营造育人文化,内容包括社会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幼儿园教育;幼儿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建设;园所文化建设路径与策略等。模块三:领导保育教育,内容包括幼儿园保教目标;不同年龄阶段幼儿发展目标;国内外保育教育发展动态与趋势;教育信息技术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运用;幼儿园课程领导;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游戏、教育教学活动有效组织与管理;幼儿园教育科研等。模块四:引领教师成长,内容包括幼儿教师教育理想与师德;幼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新入职教师角色适应;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幼儿园学习型组织构建;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培育等。模块五:优化内部管理,内容包括幼儿园规章制度建设;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幼儿园财务管理;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危机管理;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园长领导力与执行力实务;幼儿园民主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等。模块六:调试外部环境,内容包括幼儿园公共关系;幼儿园与社区合作实践路径;幼儿园家长工作理论与方法;0-3早期教育;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幼儿园对外部资源开发与利用;国内外幼儿园与家长、社区合作的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