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
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扩大了很多,1979年中国又制定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1980年又制定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纲要》,并与卫生部联合发出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试行草案)等文件,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及各班的教育方法均给予详细论述,使这个《纲要》成为全国幼儿教育工作的依据,学前教育政策的关注点不仅更加关注儿童的教育问题,明确规范了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及内容等,而且还更加注重了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另外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涉及到学前教育由3岁—6岁延伸到3岁前以及入小学后,由关注教师的职前培训扩展到关注教师的职后培训,由总体关注幼儿园的开办及教育扩展到关注不同地区的学前教育的发展等等,这说明了国家更加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了学前教育对于国民发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开始从各个方面完善学前教育,使更多儿童能科学地接受学前教育,增强国民素质。
二.政策的制定更加敏感和具有针对性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我国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1991年,针对当时学前班教育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就学前班的性质、举办原则、领导和管理、保育和教育要求、改善办班条件的要求以及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说明和规定, 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开始能够针对中国的国情而制定相关的政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完全吸收西方的一些教育政策,因此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更具实时性、敏感性和针对性。
(三)政策的制定开始走向法制化
进入80年代后,由于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幼教领域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1989年6月,国家教委制定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同年9月11日,国家教委发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颁发的有关幼儿教育的行政法规, 1996年正式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到2001年又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而1989年的《幼儿管理条例》的颁发标志着我国幼儿教育开始走向法制化建设的道路,而此后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开始颁布实施. 从学前教育发展的这个角度来看,各种政策的颁发更加有利于学前教育的法制化发展,这更有利于从不同程度和不同层面对我国学前教育政策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使其健康而快速的发展。
(四)更加关注儿童的发展及自我保规发展的特点
2007年,针对幼儿园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及事故凸显出幼儿教育的安全问题,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发出多部文件,进一步强调幼儿园教育的规范性,要求充分保障幼儿的安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1997年3月,原国家教委,全国妇联联合颁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就家长如何教子做人,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等内容予以规定。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政策不仅关注儿童的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且也在关注儿童的生存、保护及自我发展方面,真正体现了把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发展放到第一位的思想
(五)发展规划性的政策明显增多
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这一时期发展规划性的政策明显增多.学前教育政策用于指导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明显加强。如。90年代中期,原国家教委颁发《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到200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45%,大中城市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园(班)率达6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又制定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就指导思想、具体目标、措施保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等带有对未来规划性质的政策和文件。这一系列的文件的出台不仅提升了学前教育地位,使更多人开始关注和重视学前教育,还有助于国家未来学前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明确计划的执行,使更多儿童能接受到学前教育,而不是盲目地发展,使学前教育能更好地发展。
(六)与时代和国际接轨
纵观我国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始终强调以儿童的发展为本。对儿童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儿童的和谐发展, 这充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始终是与世界和时代同步而行,中国的学前教育政策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