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阶段是人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对个体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多少年来,幼儿园应该教给幼儿什么,如何组织活动内容等等,一直是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最受关注的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随着《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贯彻落实,以及新的幼儿教育理论的宣传和实践,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逐步形成了“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2012年9月,教育部又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重视家园共育”等基本教育思想,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并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误区,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为广大家长和幼儿园教师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
“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核心是“科学把握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这是我国现代幼儿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幼儿教育活动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从实践层面上讲,幼儿教育的这一价值取向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教育的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为幼儿终身的、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基础;第二,教育的实施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尊重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特点,让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实现“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的发展”;第三,教育内容的设置要贴近幼儿的实际生活,努力“创造一个充满爱和尊重的、富于理解和激励的、宽松而安全的、积极互动的环境,引导幼儿在生活与游戏中快乐地动手动脑、感知体验、交往合作、探索创造”,促进幼儿生动、活泼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