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该《条例》经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6号公布。《条例》分总则、保育教育、教育机构、保育教育人员、保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60条,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6月20日江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予以废止。http://baike.baidu.com/link?url=4gWyFSRBySBxEDIWS5y_4Q-Uq507zT4NOj0Rqz15tKYPBlTDg8i6lZ0r1di9goDA2-as8Mxym1Vpr9H4Jq-r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