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保障政策
一、学前教育
1、在园幼儿给予700元/生·年的保教费减免,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在我州城区及县城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儿再给予400元/生·年的保教费减免。
2、11个贫困县所有农村幼儿园(含附设学前班、一村一幼、不含县城幼儿园),以及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农村幼儿园(含附设学前班、一村一幼、不含县城幼儿园),从2017年春季起,在园幼儿补助3元/人·天,全年按200天计算。
二、义务教育
1、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
2、为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安宁河六县市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11个国贫县小学、初中17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全面免除学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
2、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2000元/生·年助学金。
3、我州民族中学、11个国贫县普通高中寄宿学生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补助1700元/生·年(凉山民族中学1250元)。
四、中职教育
1、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免学费2000元/生·年;
2、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
3、全州彝区10县每年输送4200至4500名学生到州外31所中职学校就读;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木里县按需输送生源。第一年每生享受7330元免费政策(其中学费2000元,生活费3000元,杂费1500元,管理费500元,冬装费300元,录取费30元),第二年享受7000元补助(较第一年少冬装费和录取费),第三年享受6000元补助(较第二年少1500元生活费,多500元的就业指导金)。
4、安宁河六县市初中毕业生到州外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享受15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
5、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
五、普通高校
1、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按照4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至学生学业结束。
2、入学前户籍在我州的建卡贫困家庭全日制高校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
六、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对已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后,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的建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救助。救助标准控制在500—5000元/户·年之间。
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建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经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可享受1500元/年·生扶贫助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