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3、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5、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1、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3、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5、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至6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