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学前儿童去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 家长可以选择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和幼 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家长和教师不得强迫孩子进行课程补习.
2、学前教育保教结合性
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 完善的时期.因此要保教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
3、学前教育的启蒙性
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 这一时期的教育要为儿童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根基,因而并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
4、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
由于学前儿童认知水平较低,他们认识事物主要通过感官和动作,获取直接经验.在学前教育中,要注 意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
幼儿园归什么部门管理?
幼儿园归教育局管,无论是公办还是私营的幼儿园都归教育局管理。幼儿园,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