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学前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1.1926年,文部省颁布了《幼儿园令》,是日本第一部完整而独立的教育法令。2.1946年,颁布了《生活保护法》。3.1947年,颁布了《儿童福利法》、《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4.1948年发行了《保育大纲》。5.1956年文部省将《保育大纲》改成《幼儿园教育纲要》,12月发布了《幼儿园设置标准》。6.1964年,修订《幼儿园教育纲要》。7.1989年再次修订。8.1998年颁布了新的《幼儿园教育纲要》。9.2009年,第四次修订《幼儿园教育纲要》,并全面实施。

              近代欧美和日本学前教育的共性与特性

              80年代以来,世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目标有一个明显的变化,那就是由\智育中心\向注重整体发展方向转变。60年代,美、日、苏等国在冷战和“知识爆炸”等因素的压力下,都以高、新、难等原则进行中小学课程改革,教学内容逐级下放。尤其是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关于儿童早期智力发展的观点,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加强早期智力开发成为美、苏、日、德等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倾向于把早期教育误解为早期智力开发,导致\智育中心\,忽视学前儿童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随着冷战时代的结束和人文主义教育观的复归,80年代以来,各国教育工作者都呼吁要纠偏。1985年6月在日本召开的“日、美、欧幼儿教育、保育会议”的中心内容,就是要求从\智育中心\转向幼儿个性的全面发展。人们意识到,各育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社会和情感问题应被看成智能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90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新修定的《幼儿园教育要领》,明确地将人际关系、环境、表现列入幼儿园的教育内容中,以纠正偏重智育的倾向,促使儿童在天真、活泼、幸福的气氛中得到良好的发展。美国幼儿教育界也普遍重视通过社会教育促进幼儿智力、社会交往能力、价值观和自我意识的发展。但是,智育中心的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根本的解决。由于家长们望子成龙心切,社会也要求高层次的人才,成人仍对幼小的孩子寄予过高的期望。在儿童很小的时候,人们就对他们进行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计算、阅读、体操、芭蕾、钢琴、健美、武术等方面的教育。这种单一的技能技巧训练有着明显的片面性,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无视儿童的兴趣,强制行事,过于正规和严格,给幼儿个性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各国教育专家认为,尊重。研究和了解幼儿的特点,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教育,仍然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他们主张让儿童通过自然经验、社会交往和游戏等方式自发地、自主地去学习。不分年级教育在世界发达国家已成为影响现行教育改革的一种重要潮流。1990年,法国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初等教育3年制学习阶段改革计划的法令,进行打破传统的年级概念的改革尝试。其做法是:将2至11岁儿童的教育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一般由3个学年组成。每一个阶段称作初步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小班和中班,儿童年龄为2至5岁。第二阶段称作基础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大班和小学前2个年级,儿童年龄为5至8岁。第3个阶段称作深入学习阶段,包括小学后3个年级,学龄为8至11岁。在美国,人们对学前教育中的混合年龄组和小学低年级中的不分年级计划的潜在作用也倍感兴趣,如90年代肯塔基教育改革法和俄勒冈州迎接21世纪教育法案,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不分年级教育形式古已有之。到近代,年级制和班级授课制在推动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制度过于强调整齐划一,忽视儿童的个性差异,因而在19世纪末开始的欧美教育革新运动中就受到批评。不分年级教育的指导思想的核心是重视儿童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允许超前和落后,使优秀学生和后进生都能获得有效发展。其次,不同年龄儿童混合在一起共同活动,通过社会交往,无论是年龄大的儿童还是年龄小的儿童,都能学到大量知识,并获得社会能力的发展。再次,不分年级的教育还促进了教师对儿童的因材施教,以及父母和教师之间相互联系的加强。最后,不分年级制有利于幼小衔接,使儿童从幼儿园教育自然地过渡到正规的学校教育。各国学前教育事业在战后虽然有较大发展,但一般说来,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和保育学校等仍难以满足社会上的各种不同需要。许多国家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形式日益多样化和灵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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