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婴幼儿早期教育受到世界范围的重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1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首次以“早期儿童”为主题;2002年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儿童特别会议,将早期儿童发展放在了突出的地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把婴幼儿潜能开发教育作为在21世纪称雄的第一竞争战略。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中首次提出“要重视儿童早期教育事业”;2001年9月,北京市颁了全国首部《学前教育条例》,将北京人受教育的法定年龄,从三岁提前到零岁;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该部法律的重要突破之一,就是确认对教育的投资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报。北京幸福泉教育集团总裁程淮指出,婴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范畴。这样一来,定价上有着很大的空间。200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该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只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并不需要物价部门的审批。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质上表明了政府对吸引民间资本、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促进教育发展的决心。这也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婴幼儿教育产业遇到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发展机遇”,程淮这样评论婴幼儿教育产业的前景。市场潜力:中国拥有一亿多学龄前儿童,婴幼儿教育产业的目标群非常大。人口出生率降低、生活质量提高,人们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总之,前景广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