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宝山区幼儿招生规定?

              为做好2010年的新生招生工作,落实依法办园的要求,确保宝山区学前儿童的受教育率,使幼托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树立服务意识,确保社会满意,实施公开报名,采用联合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的孩子。

              三、报名地点:各幼托机构(幼稚园与幼儿园)

              四、招生时间:

              1、 2010年5月8日——9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报名登记,各幼儿园于5月20日将报名登记情况报告乡镇教委和托幼学区。

              2、 由镇教委、托幼学区与各幼儿园总体协调后,明确招生录取幼儿,各园6月5日至8月5日止,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1、 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引进人才居住证(编号CW9开头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人事局盖章颁发的副联证明)、父母一方是本区户口的幼儿,或者非户籍父母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幼儿,由家长偕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 按规定报名费2元,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减免收取报名费2元。

              3、 考虑到地域新生分布不均,登记的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的幼儿园,由镇教委以及托幼学区统一协调,确保各园所招生名额依法均衡。

              4、 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报名时需偕幼儿所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或台胞大陆通行证、宝山区暂住证、幼儿出生证到对口幼儿园作登记。

              六、其他注意事项:

              1、3—6岁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儿童可到海滨三村幼儿园(地址:牡丹江路454弄81号,电话56174248);或到呼玛二村幼儿园(地址:呼玛二村90号,电话56758774)。若家长提出申请,普通幼儿园也可招收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实行随班就读。

              2、根据幼儿园规模设置,班级数分布,有设置条件可能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年龄幼儿。由镇教委、学区根据生源比例分布明确招生地域,幼儿户口在本地段的优先录取,在适当控制班额数的前提下,可录取非本地段户口的幼儿入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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