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幼儿的全面发展教育含义的理解(一)幼儿的全面发展是幼儿自身应有的需要和权利。1998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指出生存与发展是儿童的基本权利。《规程》中的第六条也体现了对幼儿发展权利和保护的重视。(二)幼儿的全面发展应是指幼儿体、智、德、美等几大方面都发展。由于体、智、德、美这几方面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它们彼此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因此,幼儿园课程要能推动幼儿的这几方面都发展,要进行整体设计。(三)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来说应是幼儿的身心各方面和谐发展。幼儿的发展除了身体的、认知的、语言的发展,也应有社会性的、情感的、交往的和道德的等方面的发展。(四)幼儿的全面发展应是指通过教育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发展。(五)幼儿全面发展应是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过程。教师设计的活动应符合幼儿的需要,让幼儿充分地活动、主动地活动,力求使幼儿的活动性贯穿于活动发起、进行和结束的全过程中,使幼儿的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且能充分发挥其创造性。(六)幼儿的全面发展是与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紧密关联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时代的召唤和社会的需要,我们的幼儿教育应顺应社会的需要,在幼儿教育现有目标基础上渗透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二、幼儿园全面发展教育的实施(一)树立现代儿童观、教育观,增强目标意识,是实施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树立现代的儿童观点是对幼儿实施全面教育的重要前提,没有正确的儿童观就没有正确的教育观。现代的幼儿教育观认为教育工作的作用在于适应幼儿的内在需要并保证幼儿的全面成长,并在保证幼儿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突出个人特点,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发展幼儿的自信、自律、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幼儿在发展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潜能;强调幼儿园教育教学应具有的整体性、综合性,幼儿的发展应是全面的、综合的、均衡的、和谐的。因此,幼儿园的每一项活动都必须成为幼儿的主动活动。现代的幼儿教育观还应包括明确的目标意识。这种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中又包括体能、认知、情感与操作等领域的保教目标。幼儿的全面发展有了目标才能做到胸中有全局,行动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