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德育中,家长应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对3~6岁的幼儿进行道德教育,一般可运用以下几种方法: 1.榜样和示范。模仿是幼儿向社会学习的一条重要途径。对处于模仿阶段的幼儿,家长可针对孩子的实际,讲一些英雄模范的故事,把英雄模范的形象和良好行为作为幼儿学习的榜样。同时,父母的行为要自慎,处处做孩子的榜样。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具有乐观、愉快、活泼的性格,劳动积极,办事认真,对人热情,善于关心和帮助别人。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成为幼儿行为的榜样,要用好的思想、品质、作风去熏陶和影响孩子。 2.解释和说理。结合实际,讲清道理,这是提高道德认识的一种方法。对孩子讲解每一项行为准则,不但要使他知道这样做,而且要使他懂得这样做的道理。但给孩子讲道理,要结合孩子的理解水平,就“事”说“事”,要让他听懂。同时,家长要有耐心。孩子在太兴奋激动时,往往是听不进去道理的,家长应待他冷静下来后,再用亲切的口吻,向他说明道理。
幼儿社会教育评价表中的教学方法怎么写?
1、科学有效地评价幼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幼儿园教育适宜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将评价幼儿作为教师必备的专业能力,指出幼儿园教师应能“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
2、幼儿园教育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教师必须在对幼儿身心发展的评价方面下功夫,科学地评价幼儿。科学评价幼儿应做到有理有据,有理即评价要有合理的依据,有据即评价要有可靠的证据。缺少依据或证据的评价都是主观武断的。因此,要提升教师评价幼儿的能力,教师需要从确立评价标准和收集评价证据两方面进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