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目标是教育目的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具体化呈现 ,是国家对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的总体要求 ,明确了全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活动的具体方向 。
我国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总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 、智 、德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 ,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
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 ,增强体质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
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 ,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 ,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
萌发幼儿爱家乡 、爱祖国 、爱集体 、爱劳动 、爱科学的情感 ,培养诚实 、自信 、好问 、友爱 、勇敢 、爱护公物 、克服困难 、讲礼貌 、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 ,以及活泼 、开朗的性格 。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幼儿园保教目标的确定 ,规定了幼儿培养的规格和要求 。 它为幼儿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教育过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依据 ,也为检查和评价幼儿园的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衡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