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社会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原则是进行社会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思想,它是社会教育基本规律的反映。为了使教育既符合幼儿的心理和认识特点,又能对幼儿施以积极的影响,幼儿园社会教育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一)适度性原则
适度性的问题是教育者经常面临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所谓“适度”就是适当的程度,即要掌握事物的适当程度,避免走极端。但从“度”本身的特点来看,任何事物都是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中,一个事物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所谓适当的程度,因此,要做到“适度”则意味着不断地调整。 教育的适度性是指在教育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教育的分寸感,避免走极端,使教育达到最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目的,并时刻注意教育对象的发展变化,不断予以调整。教育的适度性原则体现的是教育的辩证法。教育是一门辩证的艺术。这种对教育的认识早在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的教育思想中就有充分的体现。马卡连柯把教育学称之为“最辩证的科学”,在马卡连柯的教育思想体系中,“教育方法的辩证性是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1]。把握教育的适度性就是要把握好教育的分寸感,这就是所谓的“度”,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自由与限制之间的关系。马卡连柯曾经指出,如果能找到“积极性和克制感之间的分寸感,这也就等于解决了教育的问题”[2]。在幼儿园社会教育中,适度性的把握就是要做到,既要创造宽松的环境氛围,又要建立适当的规则。 (二)一贯性和一致性相结合的原则一贯性就是作为教育者而言,对孩子的教育要求要坚持一贯,不能随着时间地点或者教育者心情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因为幼儿的社会性学习有很大的反复性,容易受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有时甚至可能“进一步,退两步”。比如,在幼儿园一学期养成的良好行为习惯,可能一个假期就被破坏了。因此,社会领域的一部分学习内容允许重复(当然是一种“螺旋式的重复”),要有较强的系统性。同时,要注意争取家长的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一致性通常指不同的教育者对儿童的要求应该相同。一致性所指的不同的教育者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家庭和幼儿园教育的一致性和家庭成员间教育的一致性。一致性和一贯性囊括了对不同教育者、不同时间场合的教育行为的要求,也就是说,不同教育者对于一个孩子的教育应该保持一致,并长期坚持,这样才能有利于儿童社会性的发展。在幼儿园社会教育中,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配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孩子每天的24小时中,大部分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如果家庭不配合,就会使孩子出现两面性,在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就成为孩子出现良好行为的特定前提,孩子到了幼儿园就表现出行为中好的一面;而在家庭中,孩子的行为就会出现不良的一面;而家庭的不配合更大的问题是会阻碍儿童良好行为特点的形成,因为形成良好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的泛化,即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场合都表现出一致的行为。如果家庭没有提供与幼儿园相同的环境条件,孩子在幼儿园形成的行为就得不到延续,行为的泛化就不能形成,幼儿园的教育效果就会受到消极的影响。因此,在幼儿独立性的培养中,需要家庭的密切配合,要做到这一点,家长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要让家长充分认识到个性对儿童发展的重要性,要让家长明白个性在某种程度上比学点儿歌更重要,家长一旦认识到重要性,还是会积极配合幼儿园教育的。 所以,在幼儿园社会教育中,教师应该经常和家长沟通,首先是教育观念方面,特别是教育目标方面的一致性,也就是要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社会教育的目标,以取得家庭的支持和配合。同时,要经常把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和家长沟通,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否则,家庭教育会抵消幼儿园社会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