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概述学前教育课程内容?
学前教育内容是指0岁~6岁阶段儿童教育的内容。
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中国《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草案)中规定,0岁~3岁小儿的教育内容为:发展小儿的基本动作,进行适当的体格锻炼,增强儿童的抵抗力,提高婴幼儿的健康水平,促进身心正常发展;发展小儿模仿、理解和运用语言的能力;培养小儿的饮食、睡眠、衣着、盥洗、与人交往等方面的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品德。
二、幼儿园课程内容的范围?
幼儿园课程内容范围,幼儿园的话,它是属于一个小小学生,刚步入学校的时刻,这个时候的话给小孩学的内容,主要是以尊老爱幼嗯,安全知识,和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还有过马路的时候要走斑马线,给学生主要讲的就是生活中的一些常识,让孩子先慢慢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三、简述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
学前教育的特点有哪些呢?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段和个人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身体、智力、道德、审美素质和人格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龄前儿童的照顾应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营造适宜的环境,充分发挥教育功能。 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前教育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类智力的基础阶段和发展最快的阶段。恰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儿童智力及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超常儿童的形成和发展,都关系到学前教育的正确与否,特别是在智力领域。学前智力教育是一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
四、简述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
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可以分为两类:一.学前家庭教育,二.学前社会教育。
其中学前家庭教育:学前家庭教育在家庭出现以后就已存在。家庭是儿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学前家庭教育的特征包括:领先性、长久性、单独性、随意性、随即性。
学前社会教育:学前社会教育是指学前教育的实施是通过学前教育的机构来进行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托儿所:0~3岁的儿童进行教育的专门机构,全天开放。②幼儿园:对3~6岁的儿童进行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③托幼园所一体化:托儿所和幼儿园联在一起,招收出生几个月至6周岁的儿童。④幼儿班:也称学前班,多半建于城镇、农村,附设在小学,作息制度仿造小学进行。⑤儿童福利院:也称“儿童教养院”,是一种招收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⑥SOS国际儿童村:是收养孤儿的国际慈善组织。
五、简述学前教育功能的类型?
从承受对象的不同来划分,区分出学前教育的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两大类。学前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它同人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学前教育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是指学前教育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项:学前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劳动力为经济服务;通过颁发文凭或证书完成筛选一成层职能,为稳定或重组社会结构服务;通过培养合格公民为国家和民族的意志统一服务;为社会文化的继承、交流和创新服务。学前教育的个体功能是指学前教育利用各种积极因素,控制、排除消极因素,按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给予学生合理的学前教育,以促进个体身心的健全发展。
从作用的层次来分,可以区分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学前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派生功能是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人的存在是学前教育存在的根据,是社会存在的依托。学前教育应首先关注人的发展、人的价值。学前教育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功能都是由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这一基本功能派生出来的。因为社会的维持、巩固、改造和发展要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只有学前教育培养的人输送给社会,学前教育才能发挥这些功能。虽然学前教育功能的层次性反映了学前教育功能的主从性,但是将学前教育的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之间的关系片面化了。
从作用的方向上来分,可以区分出学前教育的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正向功能是指学前教育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促进功能。负向功能是指学前教育的消极作用,如传递保守的文化传统、造成人们唯科学主义的思维模式、强化种族中心主义、在特定范围和地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学前教育的负向功能是在学前教育运作过程中与正向功能同时产生的,不发展学前教育既谈不上学前教育的正向功能,也谈不上学前教育的负向功能。
从作用的表现形式上来分,可以区分为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人们对学前教育功能的划分多是以内在的本质属性为标准,而该论点是从表面属性和外部特征的角度来划分的。学前教育的显性功能是表现突出明显的,如个体发展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分层功能。隐性功能是指表现不太明显,相对不太重要的功能,有些也是人们事先没有预期的。如学前教育的社区活动功能、自我保存功能以及其他潜在功能等等。这种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随着认识的深入而不断完善的。
六、简述比较学前教育的意义?
学前教育是幼儿学习的初始阶段,是学前教育体系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幼儿智力发展最基础的阶段,是发展、形成智力最快的阶段,正确、合理的学前教育对其智力及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儿童智力形成及发展都和正确的学前教育相关,尤其在智力方面更是卓越。而学前智育发展是一个综合过程,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心理健康也至关重要,所以说这个阶段的意义十分的重大。
七、简述洛克的学前教育理论?
洛克的学前教育理论
一、生平事件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思想家,1632年出生于英格兰的萨默塞特郡(Somerset Shire)一个有清教背景的律师家庭。曾就读于威斯敏斯特公学牛顿大学,先后获得文学学士及硕士。大学毕业后,担任过牛津大学的希腊语和哲学老师。他对当时盛行于校园内的经院哲学不感兴趣,反而比较喜欢笛卡尔的哲学以及自然科学和医学。他先后出版了《政府论》、《人类理解论》、《关于教育的思想》、《教育漫话》、《圣经中体现出来的基督教的合理性》等著作,表达了他的政治、教育、哲学思想。
他的教育思想主要在《教育漫话》中体现,是他在荷兰流亡期间(1683~1689),担任过富商约翰·班克斯伯爵(Sir John Banks)的儿子的家庭教师,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其亲戚爱德华·克拉克(Edward Clark)交流,指导克拉克如何教育孩子,后来洛克将这些书信整理,并在1693出版。
二、教育思想及内容
《教育漫话》的主题是“绅士教育”。绅士教育是欧洲文艺时期的代表新资产阶级的教育观,主要是针对上层社会富人子女的教育。洛克在本书中阐明了,如何培养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有理性、有德行、有才干的绅士和有进取事业心的实干人才。
他将教育分为体育保健、德育教育与知识技能教育,并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一)在健康教育方面体育保健
他非常重视体育保健,因为“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在《教育漫话》中,他强调儿童要“避免娇生惯养”;“无论冬夏,儿童穿着不可过暖”;要注重脚的锻炼和冷水洗澡;注重游戏和户外活动;饮食要清淡、简单,少食肉,特别是在两三岁前禁止食肉,尽量避免在固定时间进餐;早睡早起,床铺要硬一;按时排便;注意用药等。
(二)在德育教育方面
道德教育在《教育漫话》中是最重要的,作者对此描写的十分详细。洛克
声称:“一位绅士应具备的各种品质之中,我将德育放在首位,视之为最必须的品性。”他首先分析了教育不当带来的危害,然后要求要及早教育,并说了一些管教的方式。他认为“父母应为孩子做好榜样作用”;反对溺爱孩子、放纵子女;要文明教育,最好不要体罚;要奖惩结合、严慈结合等。
(三)在知识技能教育方面
洛克阐述知识与技能时,道出要正确引导儿童学习,要找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及正确的方法让其学习,并对如何练字、绘画、外语学习等给了意见,他认为“除了从研究与书本去获得知识外,还有其他成就是一个绅士所必需的”,比如舞蹈可以使幼儿变得自信,但音乐在一切成就中排名居末位,击剑与骑马在绅士教育中的地位等。
最后洛克书中提出“白板说”,他认为人的心灵如同白板,观念和知识都来自后天,并且得出结论,天赋的智力人人平等,“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主张取消封建等级教育,人人都可以接受教育。
八、简述学前教育发展历程?
孕育阶段:
在十五世纪以前,学前教育思想散见在各种著作之中。
1、中:贾谊的《新书》、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司马光的《家范》、朱熹的《童蒙须知》。
2、外: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想国》、《法律篇》。
萌芽阶段:
十六世纪后,在一些教育论著中,包括有对学前教育的论述,随着教育学的建立,学前教育理论也逐渐丰富起来。
初创阶段:
从18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学前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中分化出来,开始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初步发展起来。
西方:学前教育学的创立以福禄倍尔为标志。
1、福禄倍尔的《人的教育》——“学前教育学之父”。1840年,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
2、罗伯特 • 欧文——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教育家。“性格形成学说”——强调环境对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
3、杜威
关于教育的本质: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从做中学的教学基本原则
,当今美国开放式幼儿园的教学方法就是杜威教育理论的产物。
4、蒙台梭利
意大利著名幼儿教育专家。1907年在罗马贫民区创设“儿童之家”著作:《蒙台梭利法》、《童年的秘密》。基本教育思想:发现儿童、蒙台梭利教育法、感官训练法。
中国:
1、康有为《大同书》第一次提出在我国实施学前社会教育。
2、蔡元培提出建立学前教育体系,主张让儿童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3、陈鹤琴1923年创办了我国最早的幼儿教育实验中心——南京鼓楼幼稚园。
4、陶行知创办了我国第一所乡村幼稚园和劳工幼稚园,其办园思想是“中国化”和“平民化”。
学前教育学发展的新阶段:
1、辨证唯物主义为学前教育学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邻近学科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学前教育学提供了科学基础。
九、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何谓公益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并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所说的"机关",未明确限定包括哪些机关,故那些把检察机关排除在外的观点是片面的、不客观的,且缺乏法律依据的。
十、简述重要旅客的范围?
特殊旅客是指需要给予特殊礼遇和照顾的旅客,或由于其身体和精神状况需要给予特殊照料,或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承运的旅客。
特殊旅客的范围
1) 重要旅客;
2) 婴儿和儿童;
3) 孕妇;
4)残障旅客;
5) 生病旅客;
6) 老年旅客;
7) 超胖旅客;
8)犯罪嫌疑人及对其押解者;
9) 被驱逐出境者;
10) 无签证过境旅客;
11)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