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授大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有哪些?
一般是政治理论(毛邓)、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幼儿语言教育、 幼儿科学教育、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儿童音乐教育、儿童美术教育、儿童体育教育、教育实习等。与本地教育局使用的教材版本有关
二、课程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课程内容的属性,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二)按照课程的组织方式,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分科课程是从某一学科领域选择知识,并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加以组织的课程形态。综合课程是指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在小学主要是综合课程,初中采用综合和分科并举的方式,高中主要是分科课程。
(三)根据课程管理、开发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属于一级课程。
地方课程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
学校课程(也叫校本课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习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四)根据课程的任务,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以“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它方面的学习。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
(五)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
(六)根据课程性质,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正式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计划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隐蔽课程,这词最早由美国教育学家杰克逊在1966年提出的。
三、学前教育有哪些课程?
专业的课程主要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史、幼儿英语口语等,当然这些专业有很多具体名称都和幼儿教育相关,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幼儿艺术类相关专业,如书画、舞蹈等。
四、函授法学本科有哪些课程?
培养21世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胜任法律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人函授本科课程有:公共课程:大学英语、邓小平教育思想、计算机应用基础。
主要课程:商法、合同法、法律逻辑、国际经济法、侦察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与婚姻继承法学、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五、课程性质有哪些类型?
按照课程内容的属性,可以把课程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按照课程的组织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
根据课程管理、开发主体的不同,课程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根据课程的任务,课程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课程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从性质上看,课程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两种类型。
(一)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
按照课程内容的属性,可以把课程分为学科课程与分科课程,学科课程主要是学习间接经验,活动课程则主要是学习直接经验。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一种主张以学科为中心来编定的课程。在教育史上,绝大部分教育家主张学校教育以学科为本,其代表人物是赫尔巴特和斯宾塞,
学科课程的特点在于(可能考简答,之前考过必修课的定义和特点)
它是依据知识的门类分科设置的;
它是将人类活动经验加以抽象、概括、分类整理的结果;
它往往是相对独立的、自成体系的;
它通常按特定知识领域内在的逻辑体系来加以组织。
逻辑性、系统性和简约性是学科课程最大的特点。
2.活动课程(杜威)
又称儿童中心课程、经验课程,它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
活动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①直接经验的形式实现对现实生活文化的吸收、综合运用和创造。
②强调学生在实际活动中的经历、体验、感受和实际操作。
③经验课程是以各种活动为组织方式。
④经验课程的评价主体是多元的,不仅有教师还有学生。
(二)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利弊)
1.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的有点是比较明显的,有利于深化学生对某一领域的理解,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但缺点也不可忽视,分科课程不利于培养学生综合的知识素养,同时造成学习任务繁重。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打破传统分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科领域构成的课程。
综合课程分为四种:
一是相关课程,就是在保留原来学科的独立性基础上,寻找两个或多个学科之间的共同点,使这些学科的教学顺序能够相互照应、相互联系、穿插进行。(物理与数学相关)
二是融合课程,也称合科课程,就是把部分的科目统合兼并于范围较广的新科目,选择对于学生有意义的论题或概括的问题进行学习。(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和遗传学融合为生物学。)
三是广域课程,就是合并数门相邻学科的教学内容而形成的综合性课程。(科学与社会属于这种)
四是核心课程,这种课程是围绕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组织教学内容,社会问题就像包裹在教学内容里的果核一样,又被称为问题中心课程。
(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国家课程能体现国家的利益和价值取向,地方课程能兼顾到不同地区、政治、文化、经济的多样性,校本课程能满足不同学校的特点和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这次新课程改革,课程管理开发权限进一步下放,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三级课程管理方式,构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
(四)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根据教学任务分类: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由各学习领域体现共同基础要求的学科课程组成,是全体学生必修的课程。
“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
2.拓展型课程
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它方面的学习。是一种体现不同基础要求、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课程。拓展型课程由限定拓展课程和自主拓展课程两部分组成
拓展性课程
活动类科目:
科技类:航模、车模、船模。
艺术类:舞蹈、器乐、摄影、绘画。
体育健身类:球类、棋类、游泳。
学科类应用:生活中的数学、课本剧表演。
专题教育类科目:
消防安全教育、环境与卫生教育、法制教育。
3.研究型课程
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和能力。这类课程可以提供一定的目标、一定的结论,而获得结论的过程和方法则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探索、研究,引导他们形成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修习的课程。
思考:基础,拓展,研究课程与必修,选修的关系。
(五)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课程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程
所谓必修课程是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取向和职业需要而自由选择的课程。
基础教育中,1-6年级和7-9年级的选修课程集中在校本课程。
10-12年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度。
(六)根据课程存在形式(呈现方式)
1.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是计划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
2.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如师生关系、校风、学风等。隐性课程是伴随着显性课程而生的,没有显性课程也就没有隐性课程。
六、课程的类型有哪些?
课程的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划分课程分为不同的类型。
1.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按照课程的内容是系统知识还是直接经验来划分,可以吧课程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
2.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按照课程计划中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可以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显课程和潜课程。按照课程的表现形态或者呈现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显课程和潜课程。
4.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按照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可以把课程分为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
5.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按照课程的管理体制,可以把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6.德育课程、智育课程、体育课程、美育课程、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课程。这是按照培养目标的不同将课程分类的。
七、学前教育专业有哪些课程?
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儿童文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实践教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幼儿园见识、实习、幼儿师范学校实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一般安排6--8周。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扩展资料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八、法学课程有那些(函授)?
法学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
九、课程类型包括哪些?
课程类型包括:显性课程、隐性课程、文化课程、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学科课程、必须课、选修课、公共基础课等。
1、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是根据教学内容方向来分的,如果教学内容时重知识体系,那么这门课程是学科课程,如果教学内容时重生活经验的,那么这个课程是偏向于活动课程的,课程的基本类型是把课程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
2、分科课程是根据不同学科的角度,分立地安排教学的时数、期限、顺序、从逻辑体系来说的,通过客观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以学科知识为中心的,按照每门的学科,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3、显性课程是我们常说的公开课程、是计划性地安排,隐性课程,是潜在的自发性课程,包含的有心理性隐性课程、制度性隐性课程、物质性隐性课程、观念性隐形课程。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计划性,如果有计划性,那么此课程是显性课程,如果没有计划性的课程,称之为隐性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两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不是独立存在的。
4、文化课程、实践课程是相对来说的,是一个统筹,是对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学以致用,学习的是需要的知识,是文化类型的知识,是实践课程的应用,两者对学生的发展都有很积极的因素。
十、中国数学课程教学有哪些课程类型?
有必修课程,有选修课程,有代数,有几何有初等数学有高等数学有微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