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常州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实际,现就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城乡教育一体化为统领,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优化管理、提升内涵为目标,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坚持优先发展、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各类资源,深化各级各类教育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体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建立更为完善、灵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立交桥”,形成更具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和更为完善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主要矛盾、利益问题基本解决,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一阶段:到2015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0分左右。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要求。
第二阶段:到2018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8分左右。金坛市、溧阳市总体实现省定指标要求。
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市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92分左右,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90%。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优先推进特殊学校现代化建设,全覆盖、高标准普及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促进不同类型特殊学校资源共享。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集中特殊学校教育,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装备水平,发展残疾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5年,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到2020年,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确保第一批通过省评估验收。结合校安工程和学校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提高学校建设和装备标准。坚持“两为主”,逐步提高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吸纳比例。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率2015年50%、2020年100%。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拉开城区高中布局框架,部分优质高中向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城郊居民集聚区迁建。控制办学规模,逐步减少班额。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中特色发展,扎实开展高中多样化课程建设。探索建立高中、职教资源共享机制。提高高中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一批高度整合的国际化课程。建设一批现代化实验教学基地。
4.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国家教改项目,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推进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到2015年,完成国家高职教改试点项目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成常州市殷村职业教育园区,建成1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中国职教名城。
5.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0-3岁婴幼儿教育水平。到2014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政府举办并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到 2015 年,70%的乡镇(街道)建设成为市学前教育现代化示范乡镇(街道),享受公益性学前教育的幼儿占幼儿总数的7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完成省编制标准的50%以上核编。到2020年,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初步建成,学前1年免费教育基本实现,省优质园比例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