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而且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教育部颁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3-6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做了如下阐述:
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乐观态度的重要阶段。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它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
打骂幼儿,会造成幼儿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和心理创伤,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而且《指南》在关于儿童身心健康一节中,提出了三条教育建议,第一条就明确指出:
幼儿做错事时要冷静处理,不厉声斥责,更不能打骂。
因此,作为一名幼儿教师,不打骂孩子,即使惩罚孩子,也要考虑幼儿自身特点,还要综合考虑惩罚的目的、采取的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等因素。
第一,以说服教育为主。孩子做错了,老师第一时间就要明确告诉孩子,你错了。然后给孩子耐心讲道理,告诉孩子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的;这样做就会获得表扬和奖励,那样做就会受到批评和惩罚。
第二,如果孩子屡教不改,或者错误严重,必须惩戒。我们也要针对幼儿的身心特点,选择恰当、比较温和的惩戒措施。例如可以罚孩子不许做游戏,或者借鉴外国幼儿园一些先进的经验,比如在美国幼儿园,孩子犯错,是可以关禁闭的(当然要保障幼儿安全前提下)等等。
但必须强调的是,不管什么措施,打骂幼儿是坚决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