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害羞行为
认生是每个宝宝都会经历的发展阶段,有些长大后自然会减低,有的则会持续一生,这与宝宝个人的气质有关。 观察 幼儿 可以发现,有些活泼外向,有些则容易害羞,这是很自然的现象。
处理方式:
宝宝害羞,是自我意识萌芽的表现,不必急于矫正。但如果害羞过头,父母就要找出 问题 所在,并积极解决。一般来说,造成宝宝害羞的原因有两种,其一是自身因素;其二是家庭因素。
自身因素可能与孩子身材过胖、过瘦、身体有缺陷,或是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有关。家庭因素可能是父母要求过高或过度保护,例如,父母如果万事要求完美,可能使孩子因经常担心事情做不好而挨骂,产生胆怯或害羞的情绪;而过度保护会使孩子难以克服陌生、焦虑,害怕与人接触,长久下去可能会使孩子产生自卑的性格,有碍其发展。
孩子非语言行为的表现方式有哪些呢?
通常孩子会借着下列的行为表现传递着不同的感受:(1)脸部表情孩子的脸部表情会随着情绪和感受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常见有:◎哭泣:可能表示孩子心理或身体受伤、害羞、失望、不高兴、挫折、生气等的情绪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方式有哪些呢?
1。侮辱行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 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 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 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
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 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
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 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 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
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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