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吗?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换一种心态来看待问题,如果家长希望孩子在音乐上有所造诣,不妨从合唱开始,一方面接触音乐,培养兴趣;另一方面,合唱是一个团体活动,让孩子从小感受到团队合作的和谐,这样的方式更科学也更人性化

              幼儿个性发展对人的一生有何意义

              这将是决定人生未来性格和对待人生的决定性作用

                自我意识反映了儿童对自己在社会关系系统中的地位的理解,反映了儿童对自己实际行动的可能性的评价和对自己的内部生活的注意。自我意识使儿童个体逐渐形成独特的个性。
              人的个性的初步形成是从幼儿期开始的。幼儿出现了最初的兴趣、爱好的个别差异,也出现了一定的能力上的差异,初步形成了对人、对事、对自己、对集体的一些比较稳定的态度,也出现了最初的比较明显的心理倾向,这表明幼儿开始形成最初的个性。
                在幼儿个性形成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自我意识,特别是道德意识的发展。其表现是:幼儿开始能以已经掌握的道德标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成人评价幼儿行为的影响下逐步发展了幼儿的义务感;在这种评价的基础上,幼儿首先学会评价其他儿童的行为,然后逐渐发展了自我评价能力。
                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主要表现,具体为:①从最初的轻信成人的评价发展到开始能独立作出评价,并开始有了对别人评价的批判态度。②幼儿初期的自我评价一般仅限于掌握一定的行为标准,评价一些外部的行为表现;到晚期则开始能对自己和别人的内心状态作简单的评价。
                ③幼儿自我评价的发展还表现在从比较笼统的评价到比较细致的评价,从局部的评价到比较全面的评价。
              儿童进入幼儿期以后,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以及道德判断逐渐得到发展。他们的道德认识尽管还带有具体形象性和局限性,但已具有一定的认识倾向。
                在道德情感方面,像同情心、互助友爱、义务感等已有明显的表现,为更深刻的道德情感提供了发展的基础。而且现实生活中关于人们行为的道德评价,文艺作品中关于人物行为的道德评价,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激起幼儿道德体验上的共鸣,并激励他们的道德行为的发展。幼儿的道德行为动机往往受当前刺激的制约,基本上仍受具体的道德范例所支配,一般都是照成人所指示的去做,并不理解真正的意义,所以坚持性很差。
                只是到了幼儿晚期才逐渐形成独立的、主动的动机,开始能掌握一定的道德行为规则。在幼儿初期,道德判断带有很大的情绪性、具体性和受暗示性。只要成人认为是好的,自己觉得有兴趣的,就认为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到幼儿晚期,开始能从社会意义上来判断道德行为,但仍然是具体的。
                他们还不能把行为动机和行为效果统一起来看,常常只能看到行为的效果,而看不到行为的动机。
              童年期儿童的个性的发展主要是在学校集体中进行的。在有意识有目的的集体活动中,儿童的自我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儿童逐步学会按一定原则独立地、批判地评价自己的言行。
                同时,儿童的道德意识开始发展起来,经过一系列发展阶段,能初步理解和掌握社会道德原则的实质,并且用来作为评价自己和别人的行为的根据。童年期儿童个性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自我意识的发展童年期儿童是在入学学习的条件下、在理解对别人和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中来认识自己的。
                正确组织起来的学校集体生活对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自我评价的独立性小学中年级儿童开始摆脱低年级儿童以成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作为自我评价的标准的水平。他们对处理自己与成人的相互关系、与学校同学之间的交往关系以及对公共场合中应该遵守的各种规则,已有明确的理解。
                他们学会了把自己的行为与别人的行为加以比较,并把对别人的评价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标志着儿童的自我意识的独立性开始发展。自我评价的原则性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只能从外部行为和动作方面,对自己或对别人的行为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是比较具体的,且原则性差。
                从中年级开始,儿童逐步学会以道德原则来评价别人的和自己的行为。尤其是高年级儿童开始能对自己个性的内部品质进行评价,能从自己是否遵守纪律、诚实、有礼貌等道德品质上评价自己或别人的行为。自我评价的深刻性小学低年级儿童自我评价的能力仍然落后于评价别人的能力。
                而且在评价自己和别人时,常带有片面性,容易只看到自己的优点和只看到别人的缺点。到了中年级,儿童的判断能力逐渐发展,逐步学会较全面地看待自己的和别人的行为表现,并能初步地进行道德原则的分析。高年级儿童的自我意识更进一步发展,还表现在能认识自己行为的缺点,并能努力克服这些缺点。
                道德意识和道德判断儿童道德意识的产生以及运用道德意识自觉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行为,是从小学开始的,是在教育影响下和在实践活动中通过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不断矛盾统一的过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小学儿童的道德意识比较肤浅而表面。尤其是低年级儿童由于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较差,对一些抽象道德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一些类似的道德概念容易混淆。
                到中高年级,儿童才逐渐能区分是非,逐步过渡到比较正确地掌握一些抽象的道德概念,但理解水平还不高。由于儿童对道德概念还不能精确地全面地加以理解,因而在道德评价上常常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低年级儿童最大的特点是容易从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的好坏,而不考虑行为的动机。
                中高年级儿童则能根据行为的动机去判断行为的好坏。瑞士心理学家J。皮亚杰认为,9岁左右的儿童,大体处在由效果判断向动机判断的过渡阶段。日本成田公一的实验证明:在评价行为好坏时,小学低年级儿童多从效果出发;三年级居中;4年级开始主要从动机出发。中国心理学工作者关于小学儿童道德判断能力发展的研究表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儿童在小学4、5年级期间,对道德准则的理解已经可能达到较好的水平。
                在道德原则的掌握上,儿童的道德判断从受外部情境的制约逐步过渡到受内心的道德原则、道德信念的制约。学校教育、教师的影响和家庭教育决定着儿童道德信念的产生及其深刻性和坚定性。道德行为的发展小学儿童由于对道德原则的理解不深,又存在着强烈的模仿倾向,易受暗示;更由于他们的意志尚不成熟,自制力较差,所以,在将道德意识转化为道德行为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道德原则与道德行动脱节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言与行、认识与行动的脱节。
                对此,教育者要分析儿童言行脱节的原因,及时给以帮助。儿童性格的发展小学儿童性格特征主要表现在对集体、他人和自己3个方面。在对集体的态度上,初入学的儿童集体意识比较模糊;到中年级逐渐认识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高年级儿童的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发展,在认识个人与班集体关系的基础上,扩大到关心学校、关心祖国。
                在对他人的态度上,小学低年级儿童视教师和班主任为绝对的权威。到了中高年级,儿童对教师的尊敬和热爱,则以他们心目中区分好与坏的标准来衡量和选择。在对同学的关系上,低年级儿童常从外部相接近的偶然因素选择朋友。中高年级儿童开始从掌握的团结友爱的原则交朋友,以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在对自己的态度上,低年级儿童自我意识正在逐步发展,表现为喜欢得到鼓励和表扬,不喜欢受批评,而且批评和表扬的作用也不易持久。中年级以后,儿童对自己的优缺点有了初步的认识,能进行初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但有时产生言行脱节现象。高年级儿童则已能初步分析造成自己优缺点的原因,对自己的态度的自觉性提高了,但有时评价片面、自满。
                儿童兴趣的发展小学儿童学习活动中的兴趣爱好是其兴趣的主要方面。在共同学习活动中,他们的兴趣发展的一般趋势是:从不分化的兴趣逐渐过渡到初步分化的兴趣;从对个别事物感兴趣逐渐过渡到对有关因果关系和规律性的知识感兴趣;从对简单、具体的作业感兴趣过渡到对复杂、抽象的作业感兴趣;从对课内读物感兴趣过渡到对课外读物感兴趣。
                儿童能力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学习活动中认识能力的发展。在儿童能力的发展中,文化背景和教育条件起着决定的作用。能力的发展和兴趣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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