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意思是留恋;舍不得离开,一般被定义为幼儿和他的照顾者(一般为父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它产生于幼儿与其照料者母子依恋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一种感情上的联结和纽带。此外还有歌曲和服装品牌。
理论最初是由英国精神分析师Bowbly(1969)提出的。二战期间,许多儿童成为无人照料的孤儿,Bowlby发现这些进入孤儿院的孤儿虽然在身体上得到了看护,但仍然表现出严重的心理障碍,因此,他从孤儿院中由于母爱剥夺等因素导致的孤儿的心理障碍的关注开始,在生态学和精神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恋理论。 Bowlby认为在个体和依恋对象的实际交往中形成了个体和看护者之间的内部工作模式,这种内部工作模型是对早期依恋经验的内部表征,而这种依恋的内部表征又成为幼儿建立有关自我与他人概念“内在工作模型”的原型。依恋关系的工作模式是一种认知情感性的构造,是在幼儿与照料者行为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对他人和自我的心理表征。幼儿对照料者的依恋行为并非作为一种次级性的需要,而是从属于一个独立的依恋动机系统。依恋对象(客体)不只是一个缓解驱力的工具,它本身就是一个终极性的目标。
Brehtartno(1992)提出,幼儿会在与周围人和物不断复杂化的交往中,建立了一个内部的工作模型,这种模型内化了对依恋对象和自己以及两者关系的内在表征。儿童在这个模型的指导下,建立在不同情境里的反应方式。这种行为模式一旦形成,就具有了很强的保持自我稳定的倾向,并且会在行为主体(幼儿)的潜意识中起作用。
荷兰心理学家VanDenboom(1988)在前人和自己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依恋与探索行为的双向模式。她的研究证明,可能影响幼儿依恋行为的因素有:内源性变量(如幼儿气质中的易激惹性),幼儿的内部工作模式,母亲反应的敏感性,影响母亲行为的两种外部因素(社会支持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