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对子女的不良影响情况分析我国目前有3亿多个家庭,由于种种变故,许多家庭已非本来面目,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经过建国以后两次离婚潮的冲击,到1995年我国离婚人数已突破百万大关,而许多离婚后的家庭不久后会加入新成员,组成新家庭;二是由于一些不治之症或突发事件的降临,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去世,另一人再婚,也使得家庭成员发生变化.
而在经历了变故后的再婚家庭中,存在着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那就是子女问题.子女对其亲生父母及家庭的依恋,是其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种依恋既可以逐渐发展成为利他主义的爱和独立自主的精神,也可以转变为抑郁,怒恨等不良心理.而没有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馨,失去了依恋的依托,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可能成为冷酷无情的人. 从再婚原因,子女所属者,继父母情况三方面考虑,再婚家庭可以分为12种不同情况.
为了方便阐述,笔者将这些情况分为两大类,即以再婚原因作为主要分界点来进行叙述.再婚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由于原配夫妻双方离异而再婚. 当今社会,没有人会怀疑离婚这一举动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但很少有人注意离婚过程对孩子心灵的摧残,对于这些“打”离婚,“闹”离婚的夫妻,分手前后连绵不断的战争,双方相互视若仇敌,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也有的是谁也不想要孩子,不愿带个“拖油瓶”,孩子像皮球似的被踢来题去,无着无落,无依无靠。
采取这种不文明的方式离婚,对孩子的打击和伤害,不亚于亲人的死亡。孩子在父母离婚其间及离婚之后,心理和行为上会产生一系列反应和变化,如果这个阶段疏于教育,容易使他们产生心理障碍和人格变异。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所属的一方重组家庭,有可能使孩子得到温暖和抚慰,也可能使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这取决于再婚后父母能否与孩子和睦相处,这无疑是个双向问题,仅凭任何一方的付出是无法奏效的。 从子女一方来讲,普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是痛恨离婚的,他们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以为父母离婚使他们失去了这种爱,特别是在单亲家庭生活了一段时间的孩子,更是对继父母充满了嫉恨的心理。在孩子的眼中,家庭的破裂已经使他们得到的爱减少了一半。
而如今继父母又闯入他们的家庭,是家庭的“侵犯者”,是剥夺了他们那点残留的爱的“敌人”,因此他们产生了各种奇怪的,令人无法理解的想法。从前也许曾是聪明的,优秀的好学生,逐渐会变得不可理喻,将他们的聪明用来挑拨亲身父母和继父母的关系,并希望亲身父母能对自己倾注全部的爱。这种盲目的行为,逐渐将自己推入畸形的怪圈。 而对于继父母来说,他们并不是不爱孩子,只是与孩子接触时间较短,很难表现出像亲生父母那样的爱。特别是当他们看到孩子的一些缺点错误时,往往较难容忍,对孩子的一些不良习惯也就看不顺眼,于是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夫妻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就会日益增多。
初次结婚的继父母,突然间拥有了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却要对他视如己出,确实难以做到。何况他们初次结婚,对婚后的生活毫无经验,就算在婚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但客观地说,婚后将同时拥有配偶和孩子,这其中缺乏从结婚后到拥有孩子的时间准备,缺乏照顾孩子的经验,在婚后的生活中很可能导致在一些突发情况前不知所措,如孩子的无理取闹,恶作剧,对继父母视而不见,无事生非。常此以往,他们的满腔热情将消失殆尽,继而产生厌烦,失望的情绪,对孩子的态度也从迁就,忍让到不闻不问甚至辱骂欧打。 而有过孩子的继父母们,常常不由自主的将现在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作比较,不管现在的孩子表现如何,他们总是可以客观的找出与自己孩子的不同点,于是继父母与子女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影子,严重阻碍他们的相互交流。
有这样一位再婚后的母亲,而对丈夫的儿子总是不自觉想起与他年龄相当的儿子。在她的心目中,自己的儿子才是她的教育对象,现在的儿子只不过是他的看管对象而已,她认为对自己的孩子所倾注的心血无须转移到现在孩子的身上,或者说,她对现在的儿子已不抱任何感情与希望,除了照顾他的衣食起居外不再对她负任何责任。是什么原因造成她如此的心理呢?
她曾对孩子的姑姑说:“孩子要什么,我尽量满足他,他在外面做坏事我不方便管他,免得别人说闲话,要是自己的儿子我已经不能容忍了。”可见,继母较之继父的麻烦事更多。在人们的观念里,“后妈”的声誉一直不太好,一些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如《灰姑娘》,《白雪公主》都刻画了自私,残忍的典型后母形象,这些形象已深深地存在于人们的潜意识中。舆论对继父母存在的偏见,给继父母们增添了许多障碍,使他们无法按正确的方法去教育孩子,导致了他们对孩子心灰意冷,干脆置之不理的放任态度。
而孩子更需要母爱,没有母爱的关心,爱护则会出现孤独,悲伤,情绪低沉的精神反应,甚至出现儿童的早期行为,如尿床,吮吸手指等。 那么再婚家庭中,如果同时存在两方的孩子,结果又将如何呢?当然会有相处得好,情同手足的情况,但这毕竟只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双方表现得各不相干,形同陌路,或是一方热情,一方冷淡,导致双方孩子性情压抑,或是暴躁易怒,行为走向极端,他们常出现破坏性行为,如偷东西,骂人,斗殴等。 再婚的另一原因,则是由于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因故去世,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我们无法预测的一些突发事件,如车祸,凶杀,不治之症的发生,使原本完美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是家庭中剩下的成员受到无以名壮的伤害.永远的失去父亲或母亲,也许会使孩子无法面对现实,沉湎于过去的温馨,快乐中无法自拔.其实死是生活的一部分,必须被接受,我们自然不愿意看到孩子为失去亲身父母而受伤害,但悲痛,苦恼并不能使死者复生,死亡的事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又必须坚强的活下去,尽管这不太容易,但孩子还是要有勇气继续生活.由于亲人死亡原因不同,孩子的心理反应也不同,有的是亲人得了无法治愈的病,一步步接近死亡,有的是突然遭遇飞来横祸,顷刻之间生命便不复存在。
前者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目睹了亲人从得病到死亡的过程,即使没有完全目睹,至少也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知道他们由于得病而最终将永远厉害自己.而后者是突发事件,很可能令孩子无法承受,对生活失去信心.亲人去世后,孩子能否从悲痛中恢复,当然会有时间上的过程,而后者的恢复时间显然比前者长.在这段时间里,父母如何对待这两类孩子是个关键问题. 如果父母想在这时候再婚,则需要与孩子彻底的沟通,否则将导致婚后无止境的问题,如父母再婚,可能会令子女认为他们已经望了死去的父母,与别人共组家庭,父母已不再管他们的痛楚,他们的情感需要,因此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愿接受任何劝说与鼓励,终日漫游在自己的世界中。
而父母一方,或许是他们想尽快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使孩子在爱的呵护下振作起来,而子女却变得如此不可理喻,令他们无可奈何. 再婚后的家庭,父母对孩子的态度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这种态度极端恶劣.也许父母认识时间可以冲丹一切,殊不知孩子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爱.失去父母是孩子最大的不幸,特别是逝去的一方是母亲,对孩子的打击更大.歌中唱道,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孩子感受不到母爱的温暖,渐渐变得情绪低落,悲观,对任何事情都失去兴趣,或是冷酷极端.另一种态度则是过多的表现为同情,怜悯,这种态度往往会产生副作用,怜悯是负向的情感,它会使孩子更渺小,一方面打击他们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损害他们的生活的信心.
有个事例很是说明了这个问题.十岁的查理和七岁的维多利亚在暑假时去姨夫家度假,在这期间,他们的父母在瑞士出车祸,双双去世.当姨夫告诉他们这个消失时说:你们要勇敢,姨母,我和外婆都和你们在一起,我们要相互照顾.孩子们仍在痛哭,但声音减弱了,这时外婆走了进来,抱住两个孩子大声的哭喊:可怜的孩子,你们怎么这么不幸啊!两个孩子重又大哭起来,外婆的话重重的打在他们的心上,他们的确觉得自己太可怜了.
可见,外婆的怜悯使孩子士气败落,换成父母也同样如此,他们的加倍怜悯,只会加重孩子对自己的怜悯,认为生活对他极不公平,这种自怜情绪可能会长时间延续下去,甚至终生.这样的话,孩子将不能承担生活重任,总是逃避现实,他将很难成为社会的一个活跃成员.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总是愤愤不平埋怨生活,将自己的所有遭遇都归诸于命运对他的不公平,成为一个地道的唯心主义者.
总而言之,再婚虽然给了子女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这样的家庭多数是貌合神离的,我们常常偏重于注意孩子们在家庭变故时所受的伤害,却容易忽略他们进入家庭后的心理状态,由此引发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件,使很多孩子背离了原先的发展轨道,走上了一条令人痛心的不归路.再婚家庭究竟如何摆脱对子女的不良影响,希望通过人们的不断研究,给再婚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一个圆满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