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机干预对象
1.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2.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从而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 、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
4.性格内向孤僻、经济严重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7.已诊断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9.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