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攻击性是儿童社会性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心理学中把攻击性定义为他人不愿接受的出于故意或工具性目的的伤害行为,这种有意伤害包括直接的身体伤害、语言伤害和间接的心理上的伤害。攻击性行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身上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表现,它一般表现为打人、骂人、推人、踢人、抢别人的东西等。 从攻击性行为的意向性可以分为两类:工具性的攻击和敌意的攻击。[1]工具性的攻击是为达到一定的非攻击性目的而伤害他人的行为。儿童常采用踢打对方的方式,争端的起因多为争夺玩具和其他物品,他们的攻击性常表现为工具性攻击。而敌意攻击是有意伤害别人的行为,如以言语、身体或工具直接或间接地向他人施以攻击,取得心理快乐、精神愉悦的攻击性行为。比如一部分学生抓住他人生理上的缺陷,施以攻击。在路上碰见瘸子,便模仿其姿势,取笑“铁拐李来了。”看见同学戴眼睛,就称为“四只眼”等。虽然这些行为没有导致他人严重伤害,但却给他人增加了心理痛苦,如不加以控制,任其发展,也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从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来看,后者比前者要严重得多,它更需要我们的关注。
儿童行为的失控的原因是什么?
帕特森认为,儿童行为的失控,根源在于家庭,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不正常的、充满敌意的相互作用,因此仅仅关注儿童的失控行为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