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学案例分析题:思维过程、小学生思维概括

              小学儿童思维基本过程的发展
              小学儿童的抽象和概括在教学的影响下有了很快的发展。但是,由于知识经验和智力水平的限制,他们的概括能力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般说来,小学儿童的知识经验还不十分丰富和深刻,因此,他们只能利用某些已经理解了的事物的特征或属性进行概括,而不能充分利用包括在某一个概念中的所有的特征或属性。
              对小学儿童数概念发展的研究指:《小学儿童数概念与运算能力发展的研究》,心理学报,1981年第3期。小学儿童数学概括能力可分为五个等级:
              第Ⅰ级:直观概括水平。儿童依靠实物、教具或配合掰手指头来掌握10以内的数概念,离开直观,运算就中断或发生困难。
              第Ⅱ级:具体形象概括的运算水平。儿童进入了“整数命题运算”,掌握一定整数的实际意义7a64e4b893e5b19e、数的顺序和数的组成。由于儿童经验的局限,尽管有的运算的数的范围可以超过他们的生活范围,但由于缺乏数表象而不能真正理解运算中数的所有实际意义。
              第Ⅲ级:形象抽象概括的运算水平,处于从具体形象概括向抽象概括发展的过程中,这阶段由于儿童的数表象的丰富与数的实际意义的扩大形成了数概括的新特点:(1)不仅掌握了整数,而且掌握了小数和分数的实际意义、大小、顺序和组成;(2)能掌握整数和分数概念的定义;(3)空间表象得到发展,使儿童能够从大量几何图形的集合中概括出几何概念,并掌握一些几何体的计算公式和定义,因此,这一级水平又可称为
              第Ⅳ级:初步的本质抽象概括,即初步代数的概括运算水平。其特点为:(1)能用字母的抽象代替数学的抽象,例如能初步列方程解应用题;(2)开始掌握算术范围内的“集合”与“并集合”思想,例如,通过求公倍数与公约数的运算掌握“交”与“并”的思想;(3)能够完整地解答各种类型的“典型应用题”;出现组合分析的运算。
              第Ⅴ级:代数命题概括运算水平。儿童根据假设进行概括,完全抛开算术框图进行运算。只有极少数小学儿童能达到这一水平。
              小学儿童数概括能力的发展趋势是:一年级(7—8岁)基本上属于具体形象概括;二、三年级(8—10岁)从具体形象概括向形象抽象概括过渡;四、五年级(10—12岁)大多数儿童进入初步本质抽象概括水平。
              关于小学儿童词语概括能力发展的研究,结果表明,(1)二至五年级儿童在概括包含不同因素的材料时,有不同水平,材料中包含的因素越多,难度越大,成绩越差。(2)8.5岁和9岁组儿童语文学习成绩非常接近,但四、五年这是儿童概括能力发展上两个明显的转折期。(3)二至四年级概括词语能力发展缓慢。(4)将三个词语单独列出,儿小学儿童逐渐从对事物外部的感性特点的概括,越来越多地转为对本质属性的概括。具体地说,在整个小学时期内,儿童概括的水平,大体上经历如下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直观形象水平。低年级儿童的概括还和幼儿的概括差不多,主要属于直观形象的概括水平。他们虽然能够进行概括,但所能概括的特征或属性,常常是事物的直观的、形象的、外部的特征或属性,他们更多注意的是事物的外观和实际意义。
              第二阶段是们的概括中,直观的、外部的特征或属性的成分逐渐减少,形象的、本质的特征或属性的成分逐渐增多。
              第三阶段是初步本质抽象水平。高年级儿童的概括开始以本质抽象概括为主。由于在过去几年中知识经验的积累和智力活动的锻炼,他们已能对事物的本质特征或属性以及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关系进行抽象概括。但是,即使到了高年级,他们也只是初步地接近科学的概括。由于知识经验的限制,那些和具体事物相距太远的高度抽象概括活动,对他们来说,还是非常困难的。
              2.比点开始,然后过渡到相同点。进行比较时,应从较为鲜明的特点入手,然后再比较细微的差异。根据研究,我们可以认为:
              (1)小学儿童比较龄和年级的增长而不断提高的。从正确区分具体事物的异同逐步发展到区分抽象事物的异同;从区分个别部分的异同逐步发展到区分许多部分的关系的异同;从在直接感知的条件下进行比较逐步发展到运用语言在头脑中引起表象的条件下进行比较。
              (2)小学儿童比较能力发展的特点,不是在任何条件下,对任何一种对象进行比较时都是相同的。在某些条件下,对某些对象进行比较时,既能在相似事物中找出相同点,又能找出其细微差别;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对另一些对象进行比较时则又不同,不能笼统地认为儿童(尤其是低年级儿童)一般容易找出相异点。因此,在教学中,应注意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确定不同的重点,采用不同的方法引导儿童进行比较。
              3.分类能发展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对小学儿童分类能力的发展特点早就进行过研究。对小学儿童字词概念综合性分类能力的研究指出:
              (1)小学二年级学生,可以完成自己熟悉的具体事物的字词概念的分类。但是能正确说明分类的根据,则要晚得多。绝大多数小学儿童是从事物的外部特征或功用特点来说明分类根据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中高年级学生能从本质上说明分类根据的人数有所增加。
              (2)解决同一课题,不同年龄组的儿童,表现出不同的分类水平,年龄特点是明显的。三、四年级是字词概念分类能力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3)同一年龄组的儿童,在解决难度不同的课题时,表现出不同的分类水平,分类材料的难易程度对分类水平的影响是明显的。通过三、四年级水平的人数,总的发展趋势是随课题难度的增加而减少;反之,下降为一、二级水平的人数逐渐增多。
              (4)从四现组合分析分类的表现,五年级起,这种组合分析分类的能力有较明显的发展。这说明组合分析分类的能力与抽象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因为只有抽象逻辑思维能力,才能保证儿童对思维对象的属性有全面的了解,才能促成儿童思维的广阔性和灵活性,使他们可能进行多种组合分析的分类。
              由上述分析可见,小学儿童思维的基本过程在逐渐发展,并日益完善化。分析、综合及其派生的抽象、概括、比较、分类、具体化和系统化等思维过程,最初只能在直接观察事物的条件下进行,而且也很简单;其后逐渐能在过去的知识、经验和表象的基础上进行;最后向以概念为材料的理性过程较全面、深入且范围广泛地进行本思维过程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使他们思维的深刻性、广阔性、批判性、自我监控的水平获得迅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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