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活动态度有哪些

              对待那些内向、胆小、交往能力较弱的幼儿要理解和鼓励,以亲切的语言与和蔼的态度...因此教师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创设幼儿交往的客观环境,

              怎么样在幼儿园课程组织时考虑幼儿的心理顺序和逻辑顺序

              近年来,幼儿园课程的建构一直是我国幼教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目前,一些大中城市有条件的幼儿园,几乎都有本园自成体系的课程,各省、市也争相编制本区域的学前教材,真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高潮迭起的幼儿园课程改革,无疑是学前教育的一场革命。

              学前教育研究人士当前的观点表明,幼儿园课程的概念大致有以下三种:一是课程即教学科目、教材与教学计划的总和。二是课程即幼儿园为幼儿所安排的一切活动。三是课程即幼儿在园获得的学习经验。综合以上三个观点,笔者认为,幼儿园的课程就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欲实施的教育,其中包括教育思想、教育目标、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措施、教育行为、教育评价。对受教育者而言,课程即是体验教育、提高心智、积累经验的过程。

              在课程建构的理论方面,专家、学者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成果显著,为幼儿园课程的建构提供了大量的理论根据。但由于课程建构过程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和参与建构课程的人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价值取向、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差异,使得课程建构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课程的目标求高求全,概念求大求深,教师望而生畏。如将“分科课程” 改曰“七大领域”,将“自然”说成“生命科学”,将“图形分类”说成“集合”,就连教师和家长都弄不清楚的“生命科学”这样宏大的概念,也写进了教师参考书。课程的内容繁多,面面俱到。各学科内容平铺均设,没能将幼儿“关键期、敏感期”易掌握的内容列为重点加以突出,幼儿难以接受,更谈不上消化了。内容的选材脱离幼儿生活实际现象较为严重。教育方法、形式单一,多以课堂讲授的形式出现,虽然在理论方面强调了“以游戏作为幼儿活动的基本形式”,但在课程建构中体现的仍不明显。课程评价在一些课程建构中虽然得到了注意,但评价中往往只重视对幼儿的学习结果和幼儿发展状况的测量和评价,而忽视了对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活动的组织形式以及师生互动的质量等指标的评价。如何将课程建构理论转化为具有实践价值的课程这一问题,仍是我们广大幼教工作者共同探究和解决的难题。笔者就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谈几点看法。

              一、课程目标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幼儿身心发展水平

              1、课程目标的定位 课程目标是教育目标的价值取向在课程领域的具体体现。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提出了:以生活、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的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的塑造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因此,幼儿园课程目标要以国家的幼儿教育目标为依据,其远期发展目标应定位在激发幼儿的学习态度和情感;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对自己积极的自我评价,自主、自信等方面。中、近期目标方向要与远期保持一致,近期的发展目标要有利于中、远期的发展。若近期目标的方向与中、远期目标方向相矛盾时,应服从中、远期目标,确保幼儿可持续性发展。

              幼儿园课程近期目标的定位要以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为依据,既要考虑到质的问题,又要考虑到量的适度。如过多过细,就会束缚教师和幼儿的手脚,过于宏观,过于宽泛,则教师无从把握和操作。幼儿阶段心智的开发,应着力于幼儿发现问题的积极态度和对客观世界的好奇心的培养。决不可超出幼儿年龄范围和身心发展水平,搞超前教育或掠夺性开发,以牺牲远期目标为代价,换取近期人为目标的实现。教育的超前性应体现在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手段上,而不是拔高的课程目标。

              2、课程目标的形式及选择 在教育目标的设置上要因教育的侧重点,而选择不同的目标模式。如教育的侧重点放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上,行为目标的模式比较有效。若培养幼儿解决问题的能力,生成目标模式较为适合。若培养幼儿创新精神,表现性目标模式较为合适。

              3、课程目标设置的建议 笔者认为,课程目标的设置应将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分级制定,将目标设计与过程设计紧密结合起来,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最低课程目标,各省、市可酌情超过统一的最低目标,制定省、市级统一的课程目标,目标不宜过细,制定阶段性目标即可,不可将目标细到每一节课。各幼儿园再根据省、市级目标,制定本园的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及教育形式。这样,既能保证课程目标与国家教育目标的统一性,又能确保其符合地区教育发展的实际。既能保证幼儿发展水平的一致性,又不限制幼儿发展的主动性、教师施教的灵活性与幼儿园办特色园的积极性。

              二、内容要符合幼儿的认知规律和实际需要

              1、幼儿身心发展的敏感期 儿童心理发展的敏感期,是指儿童学习某种知识和行为比较容易,儿童心理某个方面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错过了敏感期或最佳期,学习起来就比较困难,发展比较缓慢。不同年龄对学习的某个方面有不同的敏感期。例如2—3岁是学习口头语言的敏感期;4—5岁是学习书面语言的敏感期。即2—5岁是幼儿提高语言素质的最佳期,幼儿园课程应将语言教学作为重中之重,其他学科应少设或在促进语言发展的前提下穿插进行。幼儿园课程必须考虑到幼儿身心发展的敏感期,分阶段,有重点,合理安排内容。而大部分幼儿园课程在内容设置方面没有体现这一点。课程内容多是各学科平均铺设,只追求形式上的“全面发展”和课程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没能真正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

              2、幼儿的记忆规律 幼儿的记忆效果与事物的重现率成正比。因此,在内容的选择方面,要以幼儿身边的生活为主,以幼儿常见和经常接触的事物为主。教学进程也应该是螺旋式上升,尽可能在重现幼儿已有的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提升。但是,这里所说的重现,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再现,而是以幼儿已有的经验为基础。

              3、幼儿的生活实际 我国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在园平均时间可达9小时。三餐两点的吃、喝,外加拉、撒、睡、洗、穿戴等用去近6小时,除去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余下的是教育活动时间。也就是说,幼儿正式的教育活动时间每天只有一个多小时。事实上,幼儿在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忙于日常生活琐事,如果我们的课程内容脱离了幼儿生活的实际,只等在每日一个多小时之内完成我们预定的教育目标,势必造成教师为了完成教育任务而忙不择法,幼儿因达不到预定目标,失去自信而望学生厌。另外,课程的内容还应考虑到幼儿离园后的生活需要,如:幼儿在家要进行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等活动,如果我们将这些现代化设备的使用方法作为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不是比讲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飞机是怎么飞上天的”,更能引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吗?

              目前比较流行的“活动课程”、“生活课程”、和“游戏生成课程,课程生成游戏”、“一日生活即课程”等观点,都强调了幼儿教育要就近取材,贴近生活。笔者认为,这些思想及课程的设置,较符合幼儿的认知规律,与幼儿生活密切相关,易使幼儿接受和产生兴趣。

              三、教育方式要尊重幼儿的兴趣情感和认知特点

              其一,在幼儿园课程的具体教育活动中,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作为个体态度的重要成分,作为其学习的内部动机的重要成分,是教育者选择教育形式必须首先考虑的。幼儿阶段最大的兴趣就是“玩儿”。所谓的“玩儿”就是游戏。《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在幼儿园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游戏多被理解或演变为各种活动,如:美术活动、音乐活动、语言活动、体育活动等等,仍没能跳出“上课”的框框(到底怎样的活动才是游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这里不加展开)。幼儿的需求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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