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宁,英雄少年,1974--1988。14岁被评为“十佳少先队员”,四川石棉县人。他胸怀大志,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从上小学开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曾获省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一等奖,地区少年儿童绘画比赛二等奖和县儿童书法比赛一等奖。小学毕业后,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一中。
赖宁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生活无比热爱,他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他有着远大志向,要做像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他坚持几年为家乡探险寻宝,利用节假日采集矿石标本,进行无线电实验。他求知若渴的进行学习,好追根寻底,有积极探求的进取精神。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赖宁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他不顾个人安危,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表彰赖宁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陈浩陈浩,男,12岁,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玉石乡实验学校六年级学生。
5.12大地震发生时,陈浩和同学们赶紧向楼下跑,穿过楼边的升旗台,到达了安全地带。他转头一看,身后的一个女同学还站在升旗台的高墙前,而那堵高墙眼看就要坍塌。陈浩奋力跑过去,一把将她推开。
三四米高的砖墙倒塌了,女同学安然无事,而他自己的背部和双腿被埋在瓦砾之中。被救后,陈浩的双下肢骨折、腰椎多处骨折、背部几无完好、出现肺挫伤和肺出血。在最初清理伤口的时候,没能及时用上麻药,可他都坚强地挺了下来,愣是没有哭出一声。陈浩说:“我不后悔。能救而不救,我肯定会感到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