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则?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非针对特定人、事与物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政府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对特定的事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地方各级立法机关。行政行为所针对的事件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行政行为主体针对不特定的事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
二、爱国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在校好好学习,在职好好工作。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善待父母孩子,乐于助人,对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不破坏公物,不做害人不利己的事情。
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恶意损坏国家形象。
出门在外,尤其是在外国友人面前时,要时刻谨记我们中国是文明大国,举止得体。
守法本身就是爱国的体现,法律体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供充分的保障。
按照《中小学生日常守则》做一个文明的公民,就是爱国行为。
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好,但凡促进国家进步的举动,都是爱国行为。
三、哪些具体行为是学术不端?
答:对于学术不端的具体行为,比较通常来说有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是学术论文造假、以及剽窃和哗宠取众等等,如果一个机构以及一些院校存在这种行为,那么可想而此所谓的科学性还在哪里。
四、淘宝规则中有哪些违规行为?
1.侵犯淘宝商标或其它权益
未经明确的授权,淘宝用户在其会员名、阿里旺旺ID、店铺名、店铺介绍、商品名、商品介绍及/或其它与淘宝网相关的信息或其载体中,使用:
1.1 淘宝(或阿里巴巴集团或其旗下企业,下同)或其网站(包括其中的频道、类目、空间等等及其分支)、产品、服务、活动、业务、技术等的名称、商标、标识、域名、宣传语、特征性词语、图片、图形、造型、形象、电话、地址等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
1.2 淘宝的管理人员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谐音、翻译等;
1.3 可能使他人误以为该用户与淘宝有某种关系(普通会员关系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与上述1.1和1.2两项相近似的信息。
2.泄露他人信息
违反淘宝网关于网络信息的规定,在淘宝网及允许使用淘宝网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的其它网站上传递,发布展现的信息。
3.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使用淘宝提供的信息沟通渠道,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行为。
4.违规发布商品
存在商品违反《商品发布管理规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禁限商品(包括店铺名或店铺公告等淘宝网公开渠道中有禁限售商品信息),放错类目,信用炒作商品,无图片或者图片不符合,重复铺货(与淘宝业务相关,经淘宝许可的除外)等。
5.欺诈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发布欺诈商品,通过拒绝使用支付宝、收款不发货等不正当的手段,侵犯其它用户权益的行为。
6.违规注册
用户通过软件或非法渠道大批量恶意注册淘宝账号,扰乱淘宝秩序或加大网站系统平台负荷的行为。
7.炒作信用度
交易双方以一方或双方增加“会员积累信用”为目的,虚构交易事实或实施其它足以影响他人“会员积累信用”的行为。
8.成交不买
买、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购买;或买家有非正常出价行为,已经或可能扰乱网站交易秩序的行为。
9.成交不卖
买、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行为或交易状态为“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但实际没有发货,诸如:“无货”,“调货”等均不视为正当理由。
10.恶意评价
评价人以其本人或他人的名义所作的评价,其内容有违公序良俗,或淘宝认为不当;或评价人以损害被评价人利益(或谋求个人利益)为目的,通过夸大或捏造事实,对被评价人进行侮辱、诽谤、胁迫等(限于“差评”和“中评”)。
11.网上描述不符
指买、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成交后,买家收到的商品与卖家发布该商品信息时的描述存在不符。
12.卖家拒绝使用支付宝买、卖双方成交后,当买家要求使用支付宝付款时,而卖家拒绝使用支付宝。
13.收款不发货
买、卖双方在淘宝上使用支付宝成交后,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但实际并未履行发货义务。
14.盗用账户
15.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包括所有违反淘宝《禁止及限制交易物品管理规则》内有关条款或《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16.贿赂
用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淘宝网相关规则的不正当利益)给予淘宝网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17.其他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家政策)、道德及一般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行为。
五、什么是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具体行为规则?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 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1、强制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1、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
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
1、调整性规范
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
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与调整性规范的不同,在构成性规范产生以前,该规则所涉及的行为不可能出现。
六、高处作业人员应遵守哪些行为规则?
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为高处作业。进人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皮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应使用工具袋。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七、海口电动车哪些行为违章?具体哪些行为请大家说说?
1、驶上机动车道
2、撞红灯
3、逆行
4、载物超高(1.5米)
5、载物或载人超限
6、开特大声音乐
主要主意这些就差不多了。
祝你开开心心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八、篮球走步具体有哪些规则?
判断是否走步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中枢脚.按照规则,双脚并列同时落地接球的瞬间两只脚都不是中枢脚,以后移动的脚作为中枢脚;双脚先后落地接球,以先落地的脚为中枢脚;双脚前后同时落地接球,以后脚为中枢脚.明确中枢脚以后,不是中枢脚的那只脚可以在一步范围内随意移动,一旦提起中枢脚,在中枢脚落地之前必须进行运球,传球或者投篮,否则是走步违例.运球过程中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即一旦抬起中枢脚就必须进行运球,传球或者投篮,否则也是走步违例.三步上篮时,在收球动作完成的一瞬间,哪只脚落地哪只脚就是中枢脚.
九、幼儿园培养哪些行为习惯?
培养孩子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性,培养孩子不挑食的习惯,培养孩子讲礼貌的习惯。
十、幼儿园违规行为有哪些?
(一)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玩麻将、扑克等赌博游戏。
(二)吵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正常工作或教学秩序。
(三)侮辱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师生不正常交往。
(四)经常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未造成不良后果。
(六)经常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抽烟或醉酒上课。
(七)无教案(教学设计)、不备课、未完成教育教学 任务。
(八)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声誉的虚假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
(九)上课经常迟到、早退。
(十)私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它商品,未经批准在学校内搞营利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