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幼儿的告状行为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非常常见,教师如何正确的处理关系着幼儿今后的发展,因此必须谨慎。每个幼儿都有起个性特点,教师应多给予心灵的支持与爱护。本文阐述了幼儿告状的类型、表现及原因,针对实际教学中教师对幼儿告状行为处理方面存在的误区,给出笔者自己的建议。关键词:正确对待 幼儿 告状行为一、告状的涵义与幼儿的实际交往中,幼儿的告状行为很常见,集中年龄为三至四岁。随着人们对幼儿教育的关注,对待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孩子爱告状,是让幼儿教师为之头疼的一个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幼儿告状?研究表明:幼儿的告状就是幼儿由于受同伴侵犯或发现同伴某种行为不符合集体规则等原因而引起的指向教师的言语行为。 二、幼儿告状的特点及原因(一)告状的特点1、幼儿告状的内容从直接与个人有关的内容逐步发展到同伴与同伴间的内容;告状的动机从受了欺负需要教师保护,逐步发展到关心同伴需要教师帮助解决;其要求解决的强度也是由个人→同伴→同伴与同伴之间。2、告状与幼儿的认知发展、道德判断力、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能掌握一定的行为规则,善于观察,关心周围事物的幼儿,易向老师告状。由于幼儿的道德判断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具有客观的性质,是一种他律水平的道德,对于什么是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所以,对父母和教师就有很大的依赖性。为此,年龄越小,告状的频率就越高。3、幼儿的告状与其年龄特点有关。小班幼儿处在自我中心阶段,告状的内容多属于自身利益有关的,要求解决的强度高。中班幼儿开始转向注意同伴的行为规范。大班幼儿则更多地关心同伴与同伴之间的相互关系。 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理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会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4、幼儿告状与幼儿的个性有关。 个性活泼开朗、外向,善于交往的幼儿告状的次数多,且属“检举型”,个性内向、胆怯的幼儿则很少告状,且属“保护型”。(二)告状的原因本人认为孩子的告状不完全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告状的背后能反映出孩子许多的心理现象,作为教师必须真正读懂孩子告状的“信息内涵”,并做出正确的处理反应。本人认为孩子告状一般是处于以下几种原因:1、直接原因(1)直接诱发“告状”事件的原因:①幼儿自身受到侵犯,希望通过告诉家长得到同情和保护。②班级规则或荣誉受到损毁。③某些事情触动了幼儿的嫉妒心和同情心。(2)幼儿心理方面的原因:①幼儿的自我防御本能。②幼儿有希望他人认可的心理需要。③缺乏交往技巧。④判断力较差,依赖性较强。(3)对别人的行动产生了误解如:相互间玩游戏时,由于对方不慎而造成的无意伤害。也有一类属“恶人先告状”,自己欺负了别人,企图通过告状得到父母和老师的庇护。2、间接原因:(1)普遍缺乏对幼儿独立意识。(2)过分关注或夸大幼儿的情绪体验。三、幼儿告状的误区在幼儿之间的交往中,当幼儿遭遇到不合理、不公平时,许多幼儿就会选择到幼儿园里的最高法官——教师处告状。这种告状是幼儿心中有不满而采取的外显情绪的行为反应,如果能得到教师的认真受理,这必能让幼儿消消气,甚至是出出气,这对其心理健康发展是有益的。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对待幼儿告状存在以下不正确的处理方式。1、不予理睬有的老师认为幼儿的告状都是无理取闹,你越理会就会告的次数越多,最好不理睬。有的老师只要幼儿一告状,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会表现出不耐烦,还没等幼儿表达清楚就以“我知道了”、“我一会看”等等来回答或不问青红皂白的就责怪幼儿。2、应付式还有的老师遇到幼儿告状时,惯以“哦”、“我知道了”、点点头等方式来应付幼儿,说后并没有具体的处理方式。3、一味的鼓励有的老师认为,幼儿的告状是一件好事,是幼儿道德感发展的表现,值得鼓励。因此,老师只要有幼儿来告状,第一反应就是对幼儿表扬一翻,长此以往就养成了幼儿爱告状的习惯。4、一味斥责有的老师为了不要让幼儿养成爱告状的习惯,就采取另一种极端的处理方式——斥责,不管有没有理,先责备一顿在说。在幼儿园中,经常会听到孩子“打小报告”的声音:“老师,老师,阳阳打我了。”“老师,明明不收拾玩具就去吃点心。”对于这种告状的现象出现的次数十分频繁。如何正确对待这种现象,根据幼儿心理需求、认知水平来正确教育,是幼儿教育中值得研究的课题。我们通过对某园中、大班一个月内的调查内容加以记录表明:平均每天每班有60%的幼儿向老师告状,有的幼儿每人每天告状次数高达5次之多,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幼教工作者的重视。那么,孩子们为什么爱告状呢?告状又有哪些特点呢?四、幼儿告状的类型及教师正确的处理方法(一)幼儿告状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寻求帮助类的心理——体谅、安慰和鼓励“老师,我的小汽车被他抢走了。”有时候孩子告状是想让你帮助他,但不善于用语言来表达,孩子的本意是:“老师请您帮我把玩具要回来。”针对这一情况:教师及时把孩子叫到一起,讲清楚道理,教育他们玩玩具的方法,可以两个人一起玩,也可以你先玩一会,然后我在玩一会儿。孩子分不清打人、撞人的有意和无意的区别。孩子们在一起玩难免会你推我、我碰你,但有的孩子就以为自己受欺负了或吃亏了,马上就去老师那儿告状:“老师,他打我。”遇到这种情况,教师应该积极调解开导孩子:“小朋友们在一起玩,不小心碰了一下是无心的,没关系的。小朋友在一起玩难免会你碰我一下,我推你一下,以后在玩时,你也会不小心碰到别人的,要多原谅别人。”2、是非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视之为可喜现象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从心理学角度看,一般将道德分为三个基本成分: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在婴儿阶段,已经初步理解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并能做出合乎成人要求的道德行为,在幼儿阶段,儿童的道德认知进一步得到发展。幼儿对是非、善恶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规范有了认识。比如:孩子“打小报告”、“平平抢了别人的玩具。”“明明不收拾东西就吃点心”。诸如此类的小报告实际上已经是幼儿根据社会道德规范对他人的行为进行道德判断。对于这类小报告,老师应视为一种可喜的现象,并应及时的加以肯定、鼓励,然后给予认真的指导,与孩子共同商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3、试探的心理——表明正确的态度比如,一次吃饭时,老师正忙着给孩子添饭,晶晶突然说:“老师,辉辉一边吃饭,一边玩玩具。”老师正忙着,也没当一回事,随便说了一声:“喔,我知道了。”继续给别的小朋友添饭。当老师添完饭后,看见晶晶和辉辉都在一边吃饭一边玩玩具。有些孩子不能做出是非判断,因而来试探老师。对于这一事情的处理反映,如果老师持肯定或不在乎的态度,幼儿则会模仿这一行为。对于这类“小报告”,教师应严格按照幼儿常规及行为准则,做出正确及肯定的处理,避免孩子模仿。4、引起大人的注意——默默地关注着 某个场面,几个孩子在追逐嬉笑,其中一个孩子急急地跑来说:“老师,他追我了。”教师还没来得及开口,孩子就已经高兴地跑掉了。孩子的这一举动并不是想告谁的状,而是想让大人看着他游戏,对于这种情况,教师没必要去理会。只要对他笑一笑、